推 nanpyn:我推"音的組合" 因為此字原意近"一段一段連接起來" 05/05 19:00
→ nanpyn:以語言的說法則近於"連綴成文"的方式 05/05 19:01
→ nanpyn:If one says you are articulate in speech, 05/05 19:02
→ nanpyn:意思就是你講話口齒清晰、說理明確、言詞達意, etc. 05/05 19:02
推 z1:相同的英文字在不同的情境,意思也可能會不一樣 05/05 19:05
→ z1:在音樂中"articulation"的意思不會是說理明確或言詞達意… 05/05 19:07
→ nanpyn:演奏時聽覺感受到的就是音符如何連接 斷開的、圓滑的, etc. 05/05 19:06
→ z1:當然這麼說有它比喻上的功能,但還是不能讓人完全明白原字何意 05/05 19:08
→ nanpyn:我是用來比喻音符表達清楚 我以為這是在支持你 05/05 19:08
→ z1:我知道你在支持我啊,我只是覺得這種說法其實還不夠用來說明啦 05/05 19:10
→ nanpyn:或許我前面還沒說完引起誤會吧 我還蠻想翻譯成「連音法」 05/05 19:11
→ z1:光是在音樂中,articulation至少就有從三種角度來看的三種定義 05/05 19:12
→ nanpyn:否則用在弦樂是運弓 用在管樂是運舌 用在聲樂可能是咬字? 05/05 19:12
→ nanpyn:有統一說法會比較清楚 05/05 19:13
推 z1:那是表現articulation的方式(或工具)不同,運弓、運舌不等於ar. 05/05 19:16
→ nanpyn:我忘了還有擊樂... 如果硬要生出另一個中譯那就更混淆了 05/05 19:16
→ nanpyn:那麼 "連音法"這個權宜說法是否為您接受呢 05/05 19:17
→ z1:「連音法」不錯,但只有第二義,「發音方式」可包含第一、二義 05/05 19:18
→ z1:因為「發音」可指發一個音或發一組音;「連音」只能用在一組音 05/05 19:19
→ nanpyn:嗯 同意 我倒是忽略單獨的情形 05/05 19:22
→ nanpyn:但因樂曲不會只單獨一個音符 所以這說法在實際應用上尚合理 05/05 19:23
推 z1:的確,在音樂的談論中,比較常用到第二義。不過,即使用我的翻 05/05 19:28
→ z1:法,還是可以從上下文中明白我要指的是哪一個定義 05/05 19:31
推 z1:例如:「我覺得這一段的發音方式應該這樣處理比較好」 05/05 19:36
→ z1:不過中文沒那麼精確啦。我們通常只會說「這段應該這麼處理」 05/05 19:38
→ nanpyn:嗯 有"這一段"就很清楚了 感謝深入討論 獲益不少 05/05 19:44
推 geopor:怪了,你們怎麼都不用"運音"阿= =... 05/06 04:02
推 nanpyn:推"運音"很好欸 我只是強調原字"連接"的意思 05/06 04:41
→ z1:因為很怪,好像「音」是可以拿來把玩的實體。想想「運(功行)氣」 05/07 02:40
推 nanpyn:對呀 運音不太容易望文生義 05/07 16:17
→ nanpyn:國立編譯館版本是"咬字吐音" 忽略了弦、鍵盤、打擊樂器 05/07 16:19
→ nanpyn:ref. 3162 05/07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