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dericmo (小莫)
看板clmusic
標題Re: 純粹音樂命名學
時間Thu May 29 00:45:50 2008
順著看下來幾篇backhaus網友的文章,有一些想法。
如同backhaus板友的說法,我也認同音樂不指涉外界具體事物,
以其自身獨特的語法、"技法"、和內在邏輯去開展自己,但是它並非
不可言說及無可奉告,反而是因為"來不及說" 和"沒辦法說"才將其與
語言分隔,靠攏聲音、指向時間。 淺白的說,就像數學家物理學家利用
符號、公式的演算邏輯試圖對各種抽象作解釋,甚至是對具體的事物作
模擬和操作(最明顯的例子可以看數字搜查線這影集)。
不過也有反例,意即文字有時仍然可以位居上風奪回光采。譬如說,
卡爾維諾曾云:『死亡就是自己加上整個世界再減掉自己』這般迷人。
回過頭來,當我們試圖解釋音樂本質時,必須切記一項前提:
"我們已經身處音樂之後"
因此各種歸納的嘗試─順序的註記、技法的命名、結構的分析、體系脈絡的藍圖
在本質上才是真正後設,而不是音樂創作精神的本質歸屬。
是的,我們可以假設有人(甚至也有人宣稱)是遵循著命定好的標題來幫作品
造血架骨,橫生肌裡。我回顧以往已經寫出第一號交響曲,接著我要挑戰第二號、
第三號...挑戰到第九號這個從"命名"本身出發所衍生的另一意義─貝多芬的最終嘗試
→貝多芬生平成就最高的句點→貝多芬作品偉大所以他是偉人(挑戰才有意義)。
看出上述的邏輯了嗎? 我要寫作十部更恢弘更落落長的交響曲 並非沒有可能
因為我已經贏在起跑點(我還沒掛),再怎麼樣貝先生也不會復活多寫個神來一筆 是吧?
這麼做可以確信此行為本身的價值嗎? 這問題對後輩如此 對作曲家本人亦是如此
好吧,即便我聽力獨到 記憶力一流,拆解那一篇篇符碼仿造它,甚至變奏改編它
可以保證我是站在巨人(巨著)的肩膀上再往上探嗎?
答案是否定的 而且我們往往立判高下
這也是為什麼 以前貝多芬向海頓學習的對位法作業,對現今的音樂學生來說並不困難
但是它經過了幾百年,至今仍靜靜地躺在博物館裡,而不是被系辦掃掉。
[其實上面這句是我的老師出給學生的問題,在這裡引述我的答案]
我相信作曲家在創作音樂時必須絕大部分仰賴由經驗、記憶所建構起來的思考能力。
但是即使它有跡可循也可以累積,不代表複製它的過程能產出預想的美好結果。
更確切地看,它是藉由對重複的命題,大量的反覆思索,映照在個人生命上所反射
的光芒成譜。這"個人生命"您要說"靈魂"也可,但千萬別牽扯到後人所謂的"靈感"上
,因為靈感兩字常常被濫用誤用。
為什麼要花那麼多的氣力去將歸納沿用推到牆邊罰站?
我想我們可以保留空間探討更真切的問題:為什麼作品被這麼寫?
李斯特對同一主題的草稿練習可以不下50次,為什麼留下來的就是那唯一一次?
為什麼貝多芬莫札特這段旋律要給兩支豎笛不是讓大提琴演奏?
史特拉汶斯基是怎麼決定節奏的?
為什麼這首音樂 要被指定為奏鳴曲 要發展成為管協樂曲、交響曲?
這些企圖嘗試並不會拿出來作為定稿 理由何在?
我認為
我們不能瞭解創造者對他的創造物有多少構想 ,但是我們藉由樂譜上的音符
可以被動地命定地體會產生的過程。
不能確信創造物最終的型態為何停留在此,但可以確信對創造者本人而言 它是唯一結論
讓我們激賞的 就是這瞬間的火花!
之所以將後設的理解和創作精神劃清界線,理由在此。這是避免我們知道的太多,
又容易再次知道的太少。
通俗和嚴謹並不這麼仇視,我們還可以常常看出他們的血緣關係。其實倒不需要
耗費精神將他們打扮得對比強烈。 消費、分析不過是現象按圖索驥的工具,只要
音樂有人還記得它,時間便讓它存在了。
Fred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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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認為貝多芬在奏鳴曲上的樂思不會比較受拘束
聽到了所謂 open sound的追尋 我想此刻貝先生比誰都還感到自由: )
※ 引述《backhaus (Wenn werd ich sterben?)》之銘言:
: 初接觸古典音樂的人一定會注意到,古典音樂中有一大票曲目,
: 其命名方式與流行音樂(或聲樂、歌劇)極為不同。後者就只是單純
: 的曲名,例如《秋意濃》、《菩提樹》、《杜蘭朵》,通常與歌詞
: 內容或人物有關;前者則是一群奇怪的術語和號碼,形式為「第 X
: 號YY曲」,而那個YY經常是沒有具體指涉對象的抽象字眼,無法透
: 過它來想像曲子的內容或意境。不過,這套古怪的命名方式,實際
: 上很直接地表達、甚或決定了純粹音樂的本質、創作與消費模式。
: 下面分幾點來談。
: 一、樂種
: 樂曲的YY名稱,並不是樂曲內容或意境,而是「樂種」 (genre)
: 。它所關聯的是作品的「形式」,也就是結構和配器。例如,「奏
: 鳴曲」指的是一種多樂章套曲,其中又至少有一個樂章 (通常是首
: 樂章) 以「奏鳴曲式」寫成。奏鳴曲的樂器通常只有一兩件,會在
: 曲名中表示出來。再例如,「交響曲」是以管絃樂團演出的多樂章
: 套曲,「協奏曲」則是以獨奏樂器和管絃樂團合作的樂曲;它們的
: 結構都類似於奏鳴曲,只是規模擴大而已。
: 樂種的概念,表達的是樂曲的「形式」而非「內容」。這是純粹
: 音樂以形式為重的本質使然。純粹音樂不指涉外界具體事物,以音
: 樂自身的獨特語法和內在邏輯去開展它自己。它的內容是不可言說
: 、無可奉告的。這可說是整個文化界中的異數。幾乎所有的創作文
: 本都是以具體內容或對象作為標題,所以我們看不到 「狄更斯第X
: 號小說」、「李安第X號電影」、「霍金第X號期刊論文」這種標題
: -天下就只有純粹音樂會這樣搞,可見它是多麼獨特的世界怪奇現
: 象啊。
: 以形式來命名,和以內容來命名,這兩種命名法為觀眾所提示的
: 資訊是相異而互補的。當看到一首曲子叫「奏鳴曲」,我們立馬就
: 知道它的結構和配器,對它有所預知和期待;再者,許多首不同的
: 奏鳴曲,雖然內容都不同,但我們知道它們都同樣叫做奏鳴曲,共
: 享著同樣的形式。只不過,這一首和那一首奏鳴曲,其具體的內容
: 和意境到底有何不同,這就得聽了才知道,聽了以後也得靠自己的
: 腦袋記住,曲名是不會暗示你的。相反的,如果是以內容為標題,
: 像聲樂、歌劇的領域,那聽眾就比較知道曲子是在寫誰、寫什麼的
: ,如本文開頭的例子;可是,就不知道它是用怎樣的結構 (三段體
: 還是啥鬼體) 寫出來的。流行歌也是一樣,一首曲子也許是以搖滾
: 、饒舌、舞曲等方式寫出來,可是看曲名都不知道,你得自己聽,
: 聽完自己記好。
: 以樂種命名,最大的貢獻是「分門別類」的效果。它將形式相近
: 的樂曲歸類起來,將不同形式的樂曲區分開來。於是可看到「奏鳴
: 曲」、「四重奏」、「協奏曲」、「交響曲」、「交響詩」等等名
: 目。它們都有所同有所異,彼此相互關聯著,成為星系般的系譜網
: 脈。在此網脈中,我們便知道,每首奏鳴曲都共享了相似的形式,
: 是獨奏或二重奏的多樂章套曲;而奏鳴曲、四重奏和交響曲等不同
: 樂種,則在配器和規模上互有差異。每個樂種都代表了音樂形式的
: 某一特殊可能性,而所有樂種的集合,就是音樂形式的「可能性集
: 合」。因此,聽眾從唱片目錄上看那些曲名,大概就可歸納,古典
: 音樂是以哪些可能的形式所組織起來的。這分門別類和可能性集合
: 的深遠意涵,在流行音樂裡並不明顯。聽眾想將流行音樂按形式整
: 理成系譜,可得煞費周章,一首一首聽過才行。
: 二、編號
: 除了曲種之外還有編號。純粹音樂的編號有兩套,其一是作曲家
: 所有作品排在一起做的總編號。一般而言,由作曲家生前正式出版
: 的作品,會有op編號;不然還有後世學者幫忙排的編號,例如莫札
: 特的K號、舒伯特的D號等;它通用於純粹音樂和標題音樂。第二套
: 則是曲種中的編號,也就是「第X號YY曲」中的X。編號的好處是,
: 將所有作品以數字系列串連起來,可呈現作曲家創作的線性歷時走
: 向,可指認任一作品在其一生創作中的相對位置、以及不同作品間
: 的相互關聯。比如說,把貝多芬的九首交響曲從頭追蹤到尾,你可
: 以了解他的交響曲創作在一生中的演變,以及其中任一首在九首中
: 的特殊意義,諸如此類論述:貝四是夾在兩個北國巨人之間的希臘
: 美女、貝五和貝六是性格截然相反的孿生作、貝九是集大成…云云
: 。
: 編號的繁複性是可以無限延伸下去的。就多樂章作品而言,如果
: 要更具體地指涉特定樂章,就得說「第X號YY曲第Z樂章」。如果要
: 指涉特定小節,就說「第X號YY曲第Z樂章第W小節」。 如果要把總
: 編號和樂種編號都顯示出來,就說「第X號YY曲,作品N」。再雞婆
: 一點,可以把調號也加上去,沒完沒了。這好像在寫化合物的化學
: 式,極度不合乎一般消費者的人性,但是非常科學,很精確且系統
: 性地標定作品的身分。
: 再一次,這仍然不見其他藝術和文化領域有類似作法。除非作者
: 自己,或研究者、經紀人、消費者刻意將其作品編目歸檔,否則很
: 難獲得作品在上述方面的詳細資訊。除了編號,也許較普遍的方法
: 是做年表,例如某人在哪一年寫了什麼,但這年表畢竟還得有心人
: 自己去查。而純粹音樂的編號體系,就直接顯示在唱片目錄和唱片
: 封面上,其資訊的立即性和方便性是很強的。
: 上面談的樂種的編號系統,所建立的分類範疇和線性序列,當然
: 可以從解構的角度去質疑它,意即,真的可以把不同的交響曲視為
: 類似的東西看待,然後以編號先後串聯起來嗎? 它們難道不是各自
: 獨立、無法比較的特殊事物嗎? 這牽涉到哲學上「唯實」和「唯名
: 」的辯論,我不多作深究。但是,從幾百年來的音樂史、出版、演
: 奏和消費體系來看,我認為作曲家和聽眾在這方面都是偏向「唯實
: 論」(不是極端,但至少在光譜上偏向它);也就是,大夥是以上述
: 的範疇系譜出發,去想像和創作音樂,而非自由即興的散沙。這是
: 社會與歷史的集體共業。
: 三、生產與消費
: 樂種的範疇,先驗地影響甚至決定了音樂的創作和消費。作曲家
: 在創作時,會先想好:我想寫一首奏鳴曲、我想寫一首協奏曲。凡
: 事必先正名,想好之後才能寫,因為不同的樂種和配器,寫法都有
: 微妙的差異,寫獨奏曲所適合的旋律或音型,不見得適合交響曲。
: 尤其奏鳴曲式的樂種,重視整體結構性,每個部份環環相扣,從一
: 下筆就得斟酌算計了。其次是他怎麼看待新作品與舊作品的關聯。
: 在上述的唯實論觀照下,他把歷來的奏鳴曲或交響曲視為相似而可
: 比較的事物,設想:我過去的作品達到了什麼成就、現在我想嘗試
: 什麼新花招。並且,他有意識地比較自己和同業競爭者、和歷史上
: 的前輩們;試圖走出自己的獨特風格,也就是要告訴大家:我的交
: 響曲和別人不一樣、和已死的貝多芬不一樣!
: 對作曲而言,樂種範疇還牽涉到「規範與自由」的問題。每個樂
: 種都有其約定成俗的路數規範,尤其奏鳴曲式規矩最多。當然,每
: 世代的作曲家都會有所變革和作怪,但基本上這種挑戰是漸進的、
: 一點一滴的。貝多芬的op.27兩首奏鳴曲, 還特別註明「像似幻想
: 曲」,挑明了作怪。不過,如果真的很想追求自由不拘的表現,最
: 直接的方法就是不要寫奏鳴曲,寫其他形式的小品就好。這就是浪
: 漫時期鋼琴音樂的趨勢。蕭邦和布拉姆斯都只寫了三首奏鳴曲,反
: 而以其他各種特別的曲名寫了很多單樂章作品:夜曲、敘事曲、即
: 興曲、詼諧曲、狂想曲、羅曼司…等等,有的還直接叫「小品」 (
: Bagatelle)。這些曲名,並不隱含特別的曲式結構或調性規則 (雖
: 然寫出來大都是三段體),可容許作曲家盡情去展現自我。
: 再來講消費和欣賞的面向。對消費者來說,樂種和編號命名,是
: 促進購買與收藏行為的重要線索:聽了貝多芬的《英雄》,就想聽
: 聽它之後的交響曲,想知道有沒有更精采,就繼續買下去。於是像
: 收集聖鬥士公仔和凱蒂貓磁貼一樣,把它全買齊了。聽完貝多芬的
: 交響曲,又好奇莫札特、海頓、舒伯特的交響曲,想說有沒有什麼
: 不一樣,又連著買下去了。同時,聽多了交響曲,也想知道什麼是
: 協奏曲、什麼是四重奏;全都想聽,全都買來吧。於是,這個命名
: 體系就像滾雪球一樣,帶領消費者按圖索驥,上窮碧落下黃泉。這
: 真的是我小時候看目錄買卡帶的歷程,它有效地刺激聽眾的慾望和
: 需求。
: 更進一步說,樂種作為高度體系化的抽象概念組,把大量的單獨
: 樂曲,以某種關係連結起來。世上有千萬首交響曲,它們共同都叫
: 交響曲,但彼此又有所差異;而交響曲同協奏曲、同交響詩,又彼
: 此有所共同和差異。這個網脈鼓勵大家對眾多不同的曲子進行「比
: 較」:同作曲家的同樂種曲子、同作曲家的不同樂種曲子、不同作
: 曲家的同樂種曲子…沒完沒了。而作曲編號則又把時間的變數加進
: 來,讓我們關照到作曲家一生的歷時創作軌跡。
: 以上種種關於「體系」和「比較」的特質,雖然深植在音樂史上
: 無數作品的具體內容之中,但它提綱挈領地透過命名而表顯出來,
: 為聽眾提供方便的索引(唱片目錄是最棒的)。這在流行音樂或文學
: 、繪畫等領域,就沒那麼發達。例如想聽周杰倫的歌,就只有創作
: 者這個線索,而每首歌曲的形式特徵都不明朗,只能隨便抓隨便聽
: ,聽完一大堆也很難記住哪首歌是怎樣寫的。同時,想比較不同歌
: 手的同形式曲目,也很不方便 (有人可能會說流行音樂每首都很像
: ,那是另一回事了)。 如此對照下,我們終於領悟到,古典音樂是
: 多麼體系化的次文化。「體系」從名目到實質、從生產到消費,締
: 造並維繫了古典音樂的精神與命脈。而樂種加編號的命名法,聽眾
: 非但不應感到畏懼,而應該要感到很有趣、很方便、有利於消費和
: 欣賞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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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20.101
推 moonlike:兩篇都是值得推薦的好文章 ^^ (雖然我只能看懂約3成.XD) 05/29 22:07
→ moonlike:不過乍看下讓我覺得,兩篇談的主題似乎不太一樣? 05/29 22:07
→ moonlike:我嘗試著去理解:backhaus學長講的是命名,從而論及命名 05/29 22:07
→ moonlike:這件事對於創作的影響;Fredericmo網友談的則聚焦於音樂 05/29 22:08
→ moonlike:的"本質"上,並談及"創作精神"。 05/29 22:08
→ moonlike:不知道我這樣的理解是否有誤解兩位作者的意思呢 XD 05/29 22:08
→ Fredericmo:原文較長我此篇僅針對第二大題後半及第三大題其中的論 05/29 23:13
→ Fredericmo:點提出相異的看法 其餘的 仍需思考和請益 05/29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