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af (真劍真意)》之銘言:
: Robert Simpson在The Essence of Bruckner (1992年版)中提到「... 這裡
: 中段的速度不應該比詼諧曲慢... 」,而Georg Tintner 也在CD(1873年稿)
: 說明書中寫到「(與詼諧曲)相同速度的中段... 」或許這才是布魯克納的本
: 意?
我意識到我用了「本意」這樣一個危險的用詞,在此我只是想強調布魯克納
並沒有在這個中段指定速度,不像第五號的 Im gleichen Tempo,第六號的
Langsam,第七號的Etwas langsamer,1887年稿的第八號是Allegro
moderato,1890年稿的第八號Langsam,第九號的Schnell。(以上皆為Nowak
版) 哈斯版的第八號基本上依循1890年稿,所以當然標註Langsam。
1887年稿的第八號詼諧曲也是allegro moderato,所以詼諧曲和中段的速度
理應相仿。
第三號詼諧中段指示留白,的確的給了很多想像空間,難不成這就是我的指
揮之神Gunter Wand對中段蘭德勒特殊見解的來源依據?
--
路旁隨意的電線杆
佈告張貼
你今天OK了嗎?
<仿友一靈兄生活徘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254.1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