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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譜是否該免費分享?
以往謄寫精緻謄寫並發送樂譜,是作曲家的責任;今日作曲家則面臨「如何發行樂譜」
的新問題。如今,樂譜軟體、9×12吋紙張和該印表機普及,較大版面的側邊裝訂稿也
更常見了。出版商多能接受作曲家自訂樂譜。作曲家大衛.史穆克(David Smooke)
在美國音樂中心線上雜誌「NewMusicBox」說,「美國創作者及出版商協會」(ASCAP)
作曲家多成立個人公司發行樂譜,以省下給出版商的一半專利授權費。
現代通信技術發達,個人可輕易發行作品,與出版商界線漸趨模糊。且大公司會分散
投入資源,獨資可集中精神財力推銷單一作曲家。發行者亦掌握樂譜完整權力,故多
數作曲家選擇自行出版樂譜。自行出版問題不少:怎麼出版發行?樂譜如何定價?怎
麼供人閱讀?史穆克便在個人網站提供加註浮水印樂譜,言明電子檔免費,但重製及
實體樂譜要額外付費。
其他作曲家則向電子檔使用者收費,或要求使用者同意「自用不外傳」規定。史穆克
建議作曲家提出合約聲明前,要請教法律顧問。史穆克雖供人免費樂譜電子檔,但對
檔案重製把關甚嚴。他為實驗將樂作上傳至開放的「國際樂譜圖書館計畫」(
International Music Score Library Project)網站,但無法接受人人可隨意下載自
己樂譜之實。又,基於「創用CC授權」(Creative Commons License),史穆克決定
限制樂譜僅用在非商業行為。
另一位作曲家托本斯基(Dennis Tobenski)則認為,免費發送樂譜會混淆其應有價值,
但他仍免費提供樂譜給朋友或相關樂手,對準目標「提供免費樂譜」總比把樂譜大剌
剌放在網路免費下載還來得有效益。托本斯基亦認為,樂譜價格應該低廉以吸引消費
者,但不可低到沒有尊嚴。但身為音樂創作者,他並不欣賞「創用CC授權」,認為作
者應對作品有全權。也許正如史穆克所說,樂譜權利端視作者,並無一體適用的方法。
圖片:Joe Shlabotnik
圖文版:http://muzik-online.com/?p=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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