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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民審議監督媒體內容--建立常設性組織作為媒體他律機制 主辦單位: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中央通訊社 贊助單位:行政院新聞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時 間:98年7月16日(四)上午9:00—12:00 地 點:中央通訊社八樓嗜啡館(台北市松江路209號8樓) 主持人:羅智成(中央通訊社常務監事) 與談人:(依照姓氏筆畫排列)     王育敏(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秘書長)     王榮璋(殘障聯盟顧問)     何吉森(NCC傳播內容處處長)     吳忠泰(全國教師會理事長)     曾昭媛(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謝國清(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討論題綱: (一)影響廣泛的廣電媒體不當內容長期為社會各界詬病,媒改團體 持續呼籲應建立公民團體監督機制。「殺很大」事件暴露官方(NCC) 雖有心呼應社會輿論、維護社會善良風俗,但卻因為其官方立場而動 輒得咎。媒體內容益發不堪,社會焦慮越來越高,但官方對具體內容 管制的正當性卻也越來越受挑戰,目前是否已經到了應認真思考將內 容是否妥適的判斷權由官方交給民間的時刻? (二)目前NCC設有觀眾(聽眾)投訴機制,傳播內容處也設有諮詢委員 會等公民意見導入機制,但相關裁罰、處分的主動權仍操在官方,未 來是否應考慮將此類機制從官方獨立出來,進行持續性、常態性的運 作,藉助公民團體對媒體內容持續的關切與施壓,成為媒體從業人員 除了專業倫理之外,另一股提升內容品質的他律動力? (三)要成立此一常態性的媒體內容公民審議機制,需有一定組織資源 ,是否應由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並由NCC修法建立此一機制運作的 法源。或考慮由未來徵收的廣電產業相關基金項下固定提撥經費? (四)此一媒體內容的公民審議機制應包括哪些相關團體代表?未來這 些代表應如何產生? http://www.feja.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2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14.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