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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禁止政府、公營事業進行 新聞置入性行銷您的看法是? 1 新聞與廣告早就應該有所區隔,才能避免造成 閱聽人認知上的混淆。 2 媒體本身即具有監督政府的功能,縱使未有法 條限制,其自身也不該有置入性宣傳的情形。 3 長久以來買新聞的現象不只單一媒體或政黨, 所以與其等待府院修法,還不如觀眾自己先學 會辨識何謂新聞或廣告。 4 藉由新聞來宣導政策依然有其必要性存在,只 要於新聞播出時明確註明為政府提供,即可免 除置入性行銷之疑慮。 懇請連結至下方網頁,提供您寶貴的意見~ 網頁左下方媒體HOT-TALK:http://www.tvcr.org.tw 媒事作伙來哈拉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tvcror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54.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