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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stonly (qq)》之銘言: : 我本來是要去巨匠學電腦 總共要繳27800元 然後今天先去繳了2000元 : 可是我媽希望我先不要學 然後要我把那2000元拿回來 : 我都還沒有上過課也沒有用過那的資源 請問我這樣可以要求他們退還嗎 : 民法上說郵購和訪問買賣 7日內可要求退還 : 可是我的情形好像不像上面這樣說 : 請問我有權力要球他們退還我那2000元嗎 : 有哪些民法可依據嗎 THX 請問你滿二十歲了沒? 要是還未成年,你付定金且簽定的這只契約仍是效力未定的。 你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可以承認此契約使之生效 或是拒絕此契約使之失效。 既然你母親說了不想讓你補的話,也就代表她有拒絕的意思。 請你母親與補習班聯絡並拒絕此契約, 「理論上」他該還你錢的。 不過實際上還不一定。 要是是我的話,在對方仍不還錢的情況之下, 會選擇寫存證信函要他還錢,再不然就是去告他。 要是你已經成年了,那再說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97.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