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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消費發票兌中五、六獎 核發獎金從寬 法源編輯室 / 2006-03-01 ---------------------------------------------------------------------------- 在大賣場購物,同一次消費,經常拿到連號的多張統一發票一起開立,如果其中一張發 票中獎,卻因發票沒有載明「交易金額」,無法領獎,應該如何處理。財政部指出,一 筆交易須開立多張發票時,其中沒有交易金額的發票,若兌中五、六獎,發獎機構還是 要核發中獎獎金。 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6條及第9條規定,中獎人領獎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向當地代發獎金單位洽填收據領獎,每張發票收執聯按其中獎獎別領 取一個獎金為限。而依同辦法第11條第1款、第8款規定,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如 果未依規定載明交易金額,或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 等情事者,不得給獎。 這樣的兌獎限制,對常上大賣場購物的民眾不利。因為消費者購買單品太多,一張發票 往往記載不完,賣場必須連著多張發票一起開立,但交易金額卻只有最後一張發票上才 會有。日後,若僅其中一張發票中了獎,因總計消費金額在最後一張發票上,中獎發票 就會因「未記載交易金額」而無法兌獎。 為了鼓勵民眾購物索取統一發票,財政部同意,同一筆交易須開立多張統一發票,其中 一張發票中獎時,若屬兌中五、六獎的收銀機發票,若無其他不合給獎規定情事,中獎 人可持該張中獎發票先行領獎。至於兌中四獎以上的中獎發票,則無此便民措施的適用 ,中獎人還是必須出示同筆交易的其他張統一發票收執聯,一起供兌獎機構的兌獎人員 審核後,才可以兌領獎金。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type_id=1&seq=8&nid=38827.00 -- 消費者◢██ ◢██ ◢█◢◢██ ◢◢█◢███◤◢██ 站起◢◤◢◤◤◢◤◤█◤◢◤ ◤◤◢◤◢◤█◤◤ ◢◤◢◤ 來◢◤◢◤◢◤◢◤◢◤██ ◢◤◢◤◢◤◢◤◢◤██◤◤◢◤◤◢ ◢◤◢◤◢◤◢◤◢ ◢◤◤◢◤◢◤◢◤◢◤◢◤ ◢██◤◤消 ██ ██◤◢◤◢◤██◤██◤◢◤◢◤◢◤◢██◤◤◥◣◤費者 ██◤ ██◤█◤█◤ ██◤ ██◤█◤█◤█◤███◤█◤◥█來這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8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