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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ngc (也無風雨也無晴)》之銘言: :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恕刪) : : 既然住得不舒服,自己也想搬走. : : 對方又說要你們依日數計價返還你們的剩餘租金並叫你們搬走... : : 就可以順水推舟,解除租約了,不是嗎? : : (或者是房東並未提出此說法?只是代租者的片面之詞?) : : 至於破壞你們的聲譽...如果有掌握實證及證人,可以訴訟要求回復聲譽及賠償, : : 只是有沒有必要這麼做而已. 只怕是沒人肯作證就是了. : 我想請問你 房東叫你搬走你就搬 請問要搬到哪裡去 不用找房子嗎? : 就算要搬走 也要先找好房子吧 : 當時我們的確是搬 但如我們馬上答應她 沒找到房子要怎麼辦? : 不知你是否有遇過相同的情況? 如果你設想我們的情況 想必你就不會如此回信 : 至於要不要求訴訟 我們會思考 謝謝你的來信 不客氣~ 也謝謝您的回應~ 如果房東叫我搬,而我又住得確實不舒服(物品會發霉...), 我會答應,而且要求在租約上加註,本約將於X年Y月Z日提前終止, 且不得扣押金及違約金,雙方同意,雙方並於加註上簽章為憑. 然後在X年Y月Z日前找到房子搬家. 至於破壞聲譽要提告訴的話,準備好證物及找出願意作證的人,是最基本的, 此與消費者權益較無直接關係,可以到生活法律板或法律板,尋求更好的解答. *本人僅就提問內容提出見解,並無他意,且不知房東是否當場要房客立時搬走? 建議或許有所不適,提問者不必全然接受;倒也不必如此回問吧?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www.wretch.cc/album/ivysk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4.66
liban:口氣都這麼差了...有必要理嗎?...只能給你一張好人卡~~~ 04/27 20:34
Giberto:推樓上 04/27 20:46
febjoy:版主真的是好人 給卡 04/28 01:14
legist:想當年我還在本板當板主時 遇到這種人 根本不會鳥他 04/28 01:50
legist:生氣人人都會 但牽怒在網路上熱心回答的人 恐怕精神有問題! 04/28 01:51
legist:在本板第一次看到這麼小白的人 該高興我們快變熱門看板了嗎 04/28 01:53
legist:不過剛剛我朋友跟我說 在張爸還沒來之前 都算小板 >.< 04/28 01:56
gngc:legist 請你不要隨便罵人 你罵人小白 那你又是什麼好東西 04/28 14:51
sggs:legist是什麼東西?他是前任消保板板主,現任板主都承他指導 04/28 16:23
sggs:gngc請注意你的態度,i板主好心回你還被你罵,這樣對嗎? 04/28 16:23
legist:我在本板截止目前共有457篇文章 你可以去看看我什麼好東西 04/29 11:48
legist:被m的文章不算轉錄的少說也有30篇 的確如你承蒙 是個好東西 04/29 11:50
legist:我說我在本板第一次看到這麼小白的人 是第一次就是第一次 04/29 11:51
legist:不然去找個比你無禮的人 告訴我在本板第幾篇 那我馬上道歉 04/29 11:51
gaila:gngc真的太沒禮貌了 =.= 04/29 17:09
※ 編輯: ivysky 來自: 61.229.144.181 (08/02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