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onsum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輪胎標示不清 消保會:翻修胎也應納管理 法源編輯室 / 2006-05-09 ---------------------------------------------------------------------------- 日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接獲民眾申訴,消費者表示花了四萬元卻買到七年前生產 製造的「新胎」,使用半年後就發生輪胎變型的狀況。消保會表示,每個輪胎都有一組 編號,它們代表的是輪胎製造時間,不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輪胎的標準中,並沒有 訂定輪胎的使用年限,因此,雖然知道輪胎的製造日期,消費者的安全仍難以保障。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消保會乃於四月指派消保官進行了解,經實地抽查了解北、中、南 、東,共四縣市輪胎相關商品標示問題,共抽查一百七十六個輪胎,其中不合格之標示 共有十個輪胎,而不符合商品標示法之標示竟高達一百七十三個輪胎,如不將「有效期 限」列入計算,則不符規定也有一百六十七個輪胎,而且不合格的輪胎,不論國內製造 或國外進口,多數都是以英文標示,讓消費者看不懂。為符合商品標示法立法目的,及 保障消費者權益,業者不論現場有無諮詢人員協助裝配,都需依據商品標示法第9條明 確標示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 密碼符號不僅存在達文西的世界,車子的輪胎上,一樣有「密碼」,它所代表的是製造 日期。例如「4905」,代表二○○五年第四十九周製造。「 DJA1905」代表二○○五年 第十九周製造。經濟部標檢局指出,設定輪胎的使用年限涉及到輪胎的品質、保存的方 式等不同的因素,因此,輪胎到底能夠使用多久,到目前還沒有統一的標準。專家表示 ,一般輪胎壽命里程數約在四萬到五萬公里,使用期限最好不要超過五年。民眾如果要 看購買的輪胎是否符合規定,消保會提醒民眾認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認定標誌,國內 出廠標誌會烙印在胎壁,國外進口標誌會以貼紙方式貼在胎壁。 消保會另檢驗「再生胎」,所謂再生胎是指破損輪胎加層膠皮再使用。消保官舉例,美 國加州規定再生胎不得裝於卡車或是曳引車的前輪;中國大陸規定前輪不得使用再生胎 ,因為前輪屬於「轉向輪」,磨損較快,再生胎可能難以負荷。歐盟規定,再生胎只能 翻修一次且最多使用七年。反觀我國,再生胎可翻修無限次,也沒有使用年限,使用範 圍更無限制,大小車都可用、前後輪都可裝,形同沒有管理。消保會已要求經濟部與交 通部等相關部會,儘快制定再生胎的管理辦法,最好幫再生胎設計特定標誌,讓消費者 可以辨識。 -- 消費者◢██ ◢██ ◢█◢◢██ ◢◢█◢███◤◢██ 站起◢◤◢◤◤◢◤◤█◤◢◤ ◤◤◢◤◢◤█◤◤ ◢◤◢◤ 來◢◤◢◤◢◤◢◤◢◤██ ◢◤◢◤◢◤◢◤◢◤██◤◤◢◤◤◢ ◢◤◢◤◢◤◢◤◢ ◢◤◤◢◤◢◤◢◤◢◤◢◤ ◢██◤◤消 ██ ██◤◢◤◢◤██◤██◤◢◤◢◤◢◤◢██◤◤◥◣◤費者 ██◤ ██◤█◤█◤ ██◤ ██◤█◤█◤█◤███◤█◤◥█來這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