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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副本就如i板主說的,可以向銀行要。 ※ 引述《ellenilj (水母)》之銘言: : 他在10號那天扣繳了我戶頭裡面的錢(信用卡繳款日是10號) 依據信用卡契約這天沒繳全額,就要付違約金或循環息 (除非繳完最低應繳後,餘額不足999元) : 當時的錢只夠付我的信用卡最低金額(我簽的是要扣繳全額) : 後來我在13號時,又存入另一筆錢 : 除了自行轉帳繳掉大部分的信用卡款外(還剩下兩千多不夠錢付) : 我留了1000元存在裡面當自己的生活費 : 可是銀行在15號,又自行扣了戶頭裡面的1000元 : 理由是我當初簽的是「扣繳全額」,所以他們會連續扣款三次 : 而且只有他們銀行會連續扣繳(服務人員說的) 連續扣繳比較好,不然一次扣款失敗就有可能造成信用不良 : 她說可以,但是處理要經過3個工作天才能退款 : 可是我急著用錢,只好跟別人先借錢 : 這樣算不算是他們損害了我的權益?! : 謝謝解答 我覺得不算耶,因為當初你簽字說要扣繳全額, 若你這個月不想扣全額,應該要自己調查銀行的相關規定。 就算不記得簽了啥,問客服也可以得到清楚的答案。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95.166 ※ 編輯: sggs 來自: 211.21.95.166 (05/16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