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hizotonia:沒錯...寄給消保官比較有保障喔.. 06/05 16:38
※ 引述《winniehuang (雙子女孩)》之銘言:
: 之前寫真館硬凹了五千元訂金
: 我想我還未滿二十
: 加上又是七日內
: 還有前輩們的建議
: 決定寫存證信函試試看
: 參考了精華區
: 再加上一些其他的補充
: 三、副本收件人 姓名: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 詳細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 副本除了消基會不知道還要寄給誰...?
: 煩請各位前輩不吝指導,衷心感謝
存證信函表達得很明確清楚。
副本不一定要寄給消基會(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個人建議把副本寄給地方消費者服務中心吧!(政府機構,比較有power)
依企業經營者之營業所在地為準,本件應屬台北市。
台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 02-27256169 台北市市府路1號東區(聯合服務中心)
信封可註明消費申訴,無強制,純屬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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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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