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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燈」非真免電 違法販賣最高罰30萬 法源編輯室 / 2006-07-11 ---------------------------------------------------------------------- 網路熱賣的「緬甸燈」也許可以省電,但後續麻煩可能不少。市面上出現強調利 用電話線路可以免電的「緬甸燈」產品,中華電信今天表示,「緬甸燈」並非真 正免電,而是利用電信公司電話線路的電力,經測試可能會使用戶電話線路絕緣 不良,民眾切莫因小失大,若違法販賣最高可罰三十萬元。 油價上漲,家中的電費支出也不斷增加,不過現在市面上出現了一種不需插電的 「緬甸燈」。緬甸燈是由中國大陸開始流行,又稱作「電話燈」。只要先將家中 的電話線插到「緬甸燈」上,然後再從電燈接回電話,緬甸燈藉由電話線中微量 的電流就會發亮,而電話也可以照常運作,有來電時或是遭他人的盜打電話時, 電燈還會閃爍警示,即使停電,「緬甸燈」一樣會發亮,因為使用 LED發光,使 用壽命更長達十萬小時。 中華電信人員取得所謂的「緬甸燈」並經測試後發現,「緬甸燈」會使得用戶電 話線路變成絕緣不良的不正常狀況,重則觸動交換機啟動閉塞用戶電路,使得用 戶無法收發話。如此用戶電話將喪失穩定品質,不僅用戶可能錯失重要電話,非 真正故障的報修查測也徒增用戶困擾。加上該設備未經任何單位安檢或認證,大 多出自大陸未具名工廠,品質無保障,如長時間使用亦有引發災害的可能性。況 且該設備事實上是使用了電信公司電話線路之電力,用戶裝設後亦會有違法之嫌 疑;中華電信呼籲民眾勿因小失大。 中華電信表示,依據電信法第42條載明:「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所設電信機線 設備之電信終端設備,應符合技術規範,並經審驗合格,始得輸入或販賣」。電 信法第67條第3款述明:「輸入或販賣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終端設備者,處新 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依法可以取締」。「緬甸燈」並未貼有經電 信總局或其委託之檢驗機構審驗合格之標籤式樣,中華電信將陳報主管機關嚴格 取締,以維護大眾通信品質。 http://www.lawbank.com.tw/fnews/news.php?type_id=1&seq=4&nid=42184.00 -- 消費者◢██ ◢██ ◢█◢◢██ ◢◢█◢███◤◢██ 站起◢◤◢◤◤◢◤◤█◤◢◤ ◤◤◢◤◢◤█◤◤ ◢◤◢◤ 來◢◤◢◤◢◤◢◤◢◤██ ◢◤◢◤◢◤◢◤◢◤██◤◤◢◤◤◢ ◢◤◢◤◢◤◢◤◢ ◢◤◤◢◤◢◤◢◤◢◤◢◤ ◢██◤◤消 ██ ██◤◢◤◢◤██◤██◤◢◤◢◤◢◤◢██◤◤◥◣◤費者 ██◤ ██◤█◤█◤ ██◤ ██◤█◤█◤█◤███◤█◤◥█來這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