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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ockresist (shockresist)》之銘言: : 謝謝roura大的建議~ : 小弟特去翻了合約 : 上面關於費用的部份是這樣寫的: : ================================= : 預付款項(pre-payment) : 已付款項:本人已給付金牌健身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總額新台幣36976元,其中包括 : 2個月月費,入會費新台幣5000元,和新台幣30000元,其是為了享受月費折扣條件o : Amount paid: the amount of NT$____ is payment to Gold's Gym Taipei for : __ months and include an enrollment fee of NT$___ and additional payment : of NT$___ for guaranteed reduced monthly dues. : ================================= : 不知道上面這樣的文字有沒有很好地定義這三萬元的角色 感覺並沒有 :( 而且我猜,契約裡沒有對於解約之後如何賠償有所約定。 這三萬塊錢的角色,你的想法是其中一種(不過是最不可能成立的那種 XD ); 所謂的必要條件,跟沒講差不多(我們不就是在探討它之所以必要的原因嗎)。 金牌想主張的攤平說,白話一點就是"預付", 此說成立的可能性....先看看以下說明再研究。 第一種可能:(很像你的主張) 金牌拿了三萬,可以幹麼幹麼的, 運用所得收益歸它,並做為補償月費之用(我指孳息)。 打個比方,性質就像押租金,解約時本來應退還。 問題在於, 這是終身會員的條件,所以它覺得,只有你會中途跑掉, 至於它自己,掛了就掛了(不管你),還在就還在(你可繼續使用), 所以沒有跟你約定中途解約如何退款的必要。 第二種可能: 預付。 但是如何攤平,其計算方式並非如金牌現在的主張, 嚴格的來說,要用終身去攤,(是終身會員呀,至少也要用幾十年來算) 所以它們自己應該不會知道每月該攤多少, 現在跟你講的,是它們自己亂算的。 如採此說, 你就跟金牌說,用國民平均年齡去算算你還有多少年可用, 請它比例計算出三萬該退多少。 如果覺得太誇張,可退一歩,調整比例。 你前文所提出的說法,可以用來反應出金牌所提出計算方式之不合理, 請善加利用。 另外一個問題, 有個法律名詞叫「概括承受」, 加州如果吃下金牌,那麼金牌的權利和義務會一併移轉至加州身上。 你可以不必再付入會費就變成加州會員,即為此種關係的體現。 不過你的狀況是,它要你不要, 是什麼意思?我可以有兩種解釋, 一是,是你自己不要的,算你放棄; 二是,換人了,情況有變,你當然可重新選擇。 我們現在就是想主張第二種解釋,但對方未必會接受, 所以接下來就是,要怎麼處理? 我的建議: 一、再找金牌談,條件是: 你可以接受轉為加州會籍,但請台北金牌幫你安排相當於本來旅遊卡的服務, 即請金牌的海外總公司(或其它名稱)書面承諾(最好拿到某某卡)每年十四次的 海外金牌免費使用權利。 二、你不想談了,只想拿回錢(部分或全部暫且不論), 那麼請找消保官。(多找幾位相同情形的消費者較佳) 最好是台北金牌消失前就解決。因為加州絕對不會退你錢。 --- 個人私下覺得, 第一種應該比較可以接受和處理吧, 你甚至可退一步, 只要求金牌提供你常去的那幾國而非全球的使用權。 再不行,或者退兩步,請海外金牌給你折扣(或你出一點點錢買海外使用權之類)。 除了爭一口氣,實際處理成本的考量也是很重要的。 (不曉得這事要弄多久,只知道很煩是一定的。) 以上各點,請一併參考。 祝 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6.2 ※ 編輯: roura 來自: 218.161.6.2 (12/22 01:17)
roura:另外,補充退錢的理由:你去海外使用金牌必須多付錢。 12/22 01:19
sggs:我只能推了 :) 12/22 08:19
shockresist:謝謝大家的建議,我會去談看看的~再次感謝大家~~orz.. 12/22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