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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 》 暑假遊學團契約查核 教育部:六成不及格 法源編輯室 / 2007-01-09 ------------------------------------------------------------------------ 每年至少有三萬名台灣民眾參與海外遊學團,但每年暑假過後,遊學代辦業者與 消費者的糾紛事件卻時有所聞。教育部九十五年首度對辦理暑假遊學團的二十六 家業者進行契約查核,並於昨天下午公布審查結果,二十六家接受審查的業者中 ,只有十家業者的契約,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 事項」百分之六十以上。教育部今年除將再度對遊學公司進行評鑑,還將進行留 學公司評鑑。 教育部統計,國內經常出團的遊學公司約有三十五家,不包括學校自行舉辦的遊 學團,每年遊學人數在三萬人以上,以多半在二十天以上的行程來說,團體約十 餘萬元,還有高價團團費在三十萬元以上。遊學公司良莠不齊、時有糾紛,甚至 還有小朋友在海外被放鴿子、流落異國街頭,家長紛紛要求教育部提供優良遊學 團名單。 為執行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並督促國內留遊學業者確實執行海外 留遊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提供消費者完善服務,教育部於九十五年八月三 日發佈「海外留遊學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執行情形查核作業要點」。 教育部在九十五年暑假(五至八月),針對二十四家主動報名,及教育部抽查兩 家糾紛最多的遊學公司,共二十六家進行查核。 查核結果顯示,有十家業者與消費者簽訂的契約內容,符合「海外留遊學契約應 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要項百分之六十以上,只有四家完全符合海外旅遊學習( 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6、18條之規定,即購買「履約險」、 「責任險」和「行前通報」三項指標。教育部並公佈九十五年度五至八月遊學團 業者與消費者簽訂之契約較常出現之缺失項目。本次參與查核之遊學團業者,均 允諾依教育部查核結果,修正契約書之各項缺失。 教育部指出,業者與消費者所簽訂契約,整體而言仍有改進空間,然經過多年來 宣導及推廣,部分優質業者已有許多重視消費者權益具體表現,例如提供詳細遊 學手冊,告知消費者相關資訊,內容包括遊學國自然環境及人文風俗介紹、與住 宿家庭相處態度,以及遊學時應注意事項等。教育部未來將定期檢核遊學業者契 約內容,並公布檢核結果,供消費者參考,也期待民眾不要貪小便宜,簽約前也 應該詳閱契約內容,選擇投保履約險的業者才有保障,以免業者惡性倒閉,以致 所繳團費一毛錢都要不回來。 http://0rz.tw/f52iG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23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