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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國家補習班似乎位於台北市? (補習班管理是各縣市自治,因此規定略有不同) 3月1日開課,但您未說明何時去報名, 及未寫明約定確定上課的日期為何? 收據上有明定您開始上課是3月29日嗎? 台北市補習班管理規則 第三十三條 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略) 四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不含當次)提出退費申請 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 五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 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 您去電請教台北市教育局,實際開課日的定義為何? 是依本班開課日3月1日或者是3月29日? 以確認您的情形是適用第三十三條之四或五. 並煩請回報板上,謝謝! ※ 引述《dream102088 ()》之銘言: : 我昨天去國家補習班報名 英文一科的春季班 : 但是春季班 已經在3月1日開課了 這個我是知道的 : 所以我算是中間插進去上課的 櫃台的說要繳一半 才能拿講義 : 我就想說 好阿 那我先繳15000的一半 7500 : 但昨天星期四下午 就是要上課了 我也去上了 : 但之後覺得不是很滿意 有點想退費 : 不過櫃台的說 你要繳清沒超過3分之1 是可以退一半 : 但我這種情況 真的沒辦法退回部分的錢嗎?? : 有人可以回答我嗎? --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tw.myblog.yahoo.com/ivy-sky/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我最愛的討論板 consumer~消費者保護板 tax~稅務板 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62.9
ivysky:今天若是第二次上課...只怕來不及了,不如上到接近1/3再退. 03/30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