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onsum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yororinpns (什麼鳥鳥跟鳥鳥)》之銘言: : 我是覺得A大的話滿人讓人啟發一下 : 其實這樣的「三角關係」的「無名契約」(混合法律上有規定的契約) : 這不曉得是那發明出來的 而且這種無名契約在現行法律上並無「直接」的條文 : 可以約制(只能靠類推適用或解釋方法來補齊) 加上其基本上買賣、委任、消費借貸、 : 企業定型化契約上的契約規範條文都可以加進去適用,所以在訂這種約的時侯務必要 : 小心,否則就會有像階梯數位學院這種消費糾紛出現 同意yororinpns板友的觀點,簽約真的要謹慎。 只是大部分會去補習的人,通常面臨求職或升學瓶頸, 一急就亂了方寸,被促銷或優惠價一推,深恐眼前的機會喪失, 忘了量力而為,不及思索而忽略了契約中的審閱期,更不會想到退費規定為何; 簽下契約後才想到信貸金額難以負擔或負評太多,才開始尋求解決管道。 這裡我只能說,謹慎的態度要及早養成, 未來的人生還有更多契約要簽,很難料到更大的陷阱何時出現。 基於服務板友及不斷有板友提問有關補習班信貸的事, 之前我請某提問板友提供信貸契約圖檔參詳, 我看了該信貸申請書大致內容後發現, 該信貸契約的關係人就只有補習班及消費者, 撥款的受款人是補習班,而且補習班資料更是隨便填一下,還可以隨便塗改。 (我看到一份塗改了,補習班也未填全名;另一份是空欄,受款人空白未填) 信貸申請書上看不出銀行是依補習班和消費者的課程付費而撥款, 就只是銀行依信貸契約受信貸申請人指定撥款給某單位~有一個空欄, 信貸契約中也載明信貸申請人與撥款受款人有其他契約關係與信貸行為無關, 可是奇怪的是,信貸申請人在核撥信貸款項前要求撤銷申請, 銀行都會告訴申請人:這得由補習班撤回。或需經補習班同意。 而且申請人在審核申請完成但未撥款前撤回,仍需付一筆手續費。 問題是提出申請後,是否審核完成?只有銀行自己知道, (補習班還會很好心地,預先幫銀行收取該筆手續費。) 說真的,銀行這樣的做法實在令人質疑。 而且我沒看到信貸契約關於申請人要撤回的辦法為何? 因此通常建議板友在寄存證信函通知補習班解約時,副本寄給銀行, 至少存證信函留有書面證據,可免銀行稱其不知信貸撤銷而逕行完成撥款。 (不過寫到此,突然覺得是不是寄給銀行的也應該是正本? 副本的效力如何?) 快要有點不知所云了,先寫到此。  -- 關心消費者權益~因為我一輩子都離不開消費行為 喜歡咖啡~最愛曼特寧 http://tw.myblog.yahoo.com/ivy-sky/ 最愛的討論板 consumer~消費者保護板 tax~稅務板 PttLifeLaw~生活法律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