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強哥)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遇到爛廠商快氣瘋了 請幫幫我
時間Wed Feb 25 23:19:00 2009
※ 引述《MONEYST (好想講電話)》之銘言:
: 我的問題:
: 1.業者如此行為有犯法嗎?
未提供符合一般期待的品質的MP3,那麼你有權要求他換一個好的給你。
如果他無法在合理期間內換一個好的給你,那麼你就可以要求退貨。
但這個是民事關係,還不到觸犯行政法或刑法的問題。
: 2.聽說消保會有公權力都沒有強制業者執行的權利 所以如果卡典公司堅持不做合法之處
: 理
: 消保會也沒辦法 請問是這樣嗎?
消保會只能協調,他沒有強制業者怎麼做的權利。
只有法院才可以靠判決來要求誰該怎麼樣。
: 3.假設問題2是真的 那我就一定得告卡典公司才能解決問題囉?
是,如果不幸消保會無法幫助你用你要的條件跟他和解的話。
: 4.如果堅持要告他 費用會很貴嗎 還是法院會認為金額過小不受理?
只要你訴狀寫的都正確,就不會不受理,不過你要付1000塊給法院。
至於1000塊貴不貴則每個人想法不同。
: 5.消費卷3C特展示台北市電腦同業公會主辦的 那電腦同業公會在法律上有無相關責任與
: 義務?
沒有。
: 先謝謝大家願意聽我的遭遇 感激不盡.
: 誰可以告訴我怎辦呢?
你或許可以接受他現在你要自付郵資的方案。
當然你會寫這文章也就代表你的不滿與不願接受,
只是如果你真的有時間及精力去法院告他並且獲得勝訴判決的話,
那麼他就會全額退你,而且還幫你負擔那1000塊的裁判費。
只是勝訴可能會有困難,不是你站不住腳,是法官肯定會強力勸你們當庭和解,
這樣他可以少寫一份判決書,又可以多一個和解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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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84.140
推 MONEYST:謝謝你 不過真的好氣喔 店家也太澳了 02/25 23:23
推 justsaygood:路人推.. 02/26 00:09
→ MONEYST:廠商已經投降了 一收到台中市法政處的公文她們就投降了 02/27 19:32
→ legist:希望你來分享一下解決這次糾紛的經驗哦^^ 03/01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