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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ee311 ()》之銘言: : 修改一下信函內容 : 可以將詳細的網路購物資料備上 : 以利之後官司訴訟 : 修改後戴爾存證信函範本檔案下載連結 http://0rz.tw/6JVPZ : 紅色字自行修改 : 準備四份,自己、郵局、戴爾以及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 敬啟者 : 本人於民國98年06月25日透過貴公司台灣官方網站向貴公司訂購E2009W : 20吋寬螢幕平面顯示器一台,網上訂單參考編號TW0000-XXXX-XXXXX,價款為新臺 : 幣996元,本人業已郵局電匯付清款價996元,已完成訂購程序並於七日內支付 : 應付金額,然貴公司竟以商品價格標示錯誤,單方面取消訂單,迄今仍不願履行出 : 貨義務,甚而企圖以標錯售價為由,飭卸其責任,此舉已違反誠信原則,依消費者 : 保護法第二十三條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 : 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前項損害賠償 : 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特函通知貴公司遵守網站購買契約,於函到後二 : 日內依約履行,否則逾期,本人將依法行使權利。 我將tree311大的電匯存證信函內容改一下,因為我是用信用卡付款的 如有漏誤,請大家協助改正,謝謝~ --- 敬啟者:本人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透過貴公司台灣官方網站向貴公司訂購200 9W二十吋寬螢幕平面顯示器一台,網上訂單參考編號TW0000-3488-1 8168價款為新台幣壹千陸百玖拾玖元整,本人業已提供本人信用卡完整資料,含卡號 、有效年月及信用卡檢查碼,且已完成訂購程序,然貴公司竟以商品價格標示錯誤,迄今 仍遲遲不願向銀行請款及履行出貨義務,甚而企圖以標錯售價為由,飭卸其責任,此舉已 違反誠信原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三條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 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前 項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特函通知貴公司遵守網站購買契約於函到後 二日內依約履行,否則逾期,本人將依法行使權利,屆時貴公司需承擔遲延給付責任。 --- 提醒:第一頁的文字方塊後面還有些字跑到文字方塊外方,沒判斷錯誤的話,應該刪除 問題:我買的是Ultrasharp 2009W 20',那函中的型號是否應該加入Ultrasharp?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1.155
eshew:存證信函只有催告效力~ 你要嚇嚇她也好 07/03 22:24
eshew:催告時起戴爾付遲延給付責任 07/03 22:25
※ 編輯: icegril 來自: 61.230.71.155 (07/03 22:37)
icegril:請問E大 是這樣子改嗎?(黃色處) 07/03 22:38
eshew:嗯~ 07/03 23:24
eshew:但其實也沒甚遲延責任好負責的,除非消費者急著用顯示器~ 07/03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