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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anbear (走到精神病房)》之銘言: : 於實體店家購買鞋子.. : 當時店家沒有告知特價不能換貨..換尺寸..(而且有詢問店家答案是可以換).. : 但是今天(購買之後3天)店家收到總公司通知..特價品不給換貨.. : 請問這樣合理嗎?? 這件事不需要上法院,更不需要為消費者權益oxox... 我們就事論事,就你的case來講 簡單說就是店家有回覆可以換,口頭約定也是有效 後來出爾反爾,擺明店家錯,不能等消費者付錢才改條件,要嘛付錢之前講清楚 但後面會牽涉到舉證問題,不能證明店家有說可換情況下,要爭取會比較難一點 可以考慮再次詢問店家為何不能換,將"收到總公司通知"等言論存證下來, 向消保官申訴店家事後反悔,這樣也許有一點機會 不是很建議po黑店板或在blog開罵,不能舉證情況下,被店家告可不是鬧著玩的。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145.13
hiturtle:結論沒變.你這篇剛好走我的第一步.消保官申訴( ′-`)y-~ 10/05 23:20
sggs:我只有取你的第一段,後面根本不能用 10/05 23:20
hiturtle:因為你不考慮失敗後的問題嗎?我一次都考慮進去了..連原PO 10/05 23:22
hiturtle:可能在口才上比較不足的部份都考慮進去了.不然消保官要是 10/05 23:22
hiturtle:失敗了.你要原PO怎麼辦?認賠嗎?那消費者權益怎麼辦? 10/05 23:23
hiturtle:反正一次提.原PO自己選他有用的去用就好了.. 10/05 23:24
JACK987:實體店家不能退換貨 要申訴請提出可換證據 10/06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