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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喝到過期的水會不會怎麼樣,應該是不一定; 但是提供過期的水給客人喝,企業是否該負什麼責任, 本板似乎對此議題有爭議。 看起來,法律不覺得這個問題沒什麼。 我的想法(一樣,當然要區分不同層面): 一是企業跟消費者之間的關係; 結論視個案情節而定。 二是企業本身受行政法令管制處罰。 行政法令非常繁複,我可能有漏掉, 不過依現行規定,該企業至少應受下列規範: --------------------------- 食品衛生管理法 第十一條第一項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 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 八、逾有效日期。...」 同法有罰則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 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八款.....。」 -------------------------- 假設某企業提供過期的水給客人(可能是贈送、可能是販賣), 那麼該企業依法至少會被罰新台幣三萬元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5.186.253
cassine:葉教授表示: 03/01 12:11
psboy:會喝到過期水 我會開始懷疑這飯店提供的東西是不是都過期_A_ 03/01 12:31
psboy:就算沒有全部 可能也有部份有過期的疑慮 03/01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