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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作者: tytym (Grace)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資訊] 在台中租機車請小心 時間: Mon Mar 29 15:24:24 2010 前幾天和同學們在台中租摩托車要到處玩, 但是租車過程中發生的不愉快讓我們玩興大失, 在這裡想要提醒大家在台中租車要注意的事項, 以免步上我們的後塵啊~~ 首先我們在台中火車站的建國路上的新x田租車店, 租了三輛摩托車, 當時老闆我們我們一句:「你們是要在市區騎嗎?」 我們說:「是啊」(我們以為老闆是要介紹台中的景點) 我們就租了三台摩托車, 在簽合約時, 老闆娘要我們在合約的「正面底下簽名」已表示看過合約內容, 我們也真的看了合約正面的內容。 於是簽完合約後, 就騎著車出去, 到''台中市''的中清路時, 發現我這一台摩托車油門怪怪的, 我們加速加到底了,但時速只能到四十, 還有越來越慢的趨勢,最後只剩二十 = =(我們重新發動後也是一樣的情形) 我們就打電話給老闆, 老闆就問我們要到哪裡, 我們說要到高美濕地, 此時,老闆就說「我們這個摩托車不能騎到台中縣,我們合約上有說啊」 我大驚! 我跟老闆說「現在車子在台中市就有問題。」 但老闆給只是一直跟我們說不能騎到台中縣 (老闆的話會讓我們解讀為,車子只要"想"騎到台中縣就會故障) 後來我們因為時間嚴重耽誤和安全性的考量, 就決定退租, 最後老闆只肯退給我們每一台一半的租車費和六分之五的油費。 (我們原本希望故障的車子租車費可以全退,但老闆不肯), 這件事情讓我們當天下午的指整個行程全沒了。 ------------以下是我們覺得不合理&幾點大家可以注意的地方---------------------- 1.當時在簽合約時,老闆娘從頭到尾都沒有告訴我們那張紙後面還有其他條文, 一般來說,如果背面還有其他條文, 那麼我們要簽名的地方應該是在背面而不是正面。 (店家應該有義務要讓我們知道背面還有合約吧) 而且老闆當初只輕描淡寫的問了我們一句「你們要在市區騎嗎?」我們的確是要在市區 騎,誰知道不能騎到市區以外啊,老闆沒有明確說不能騎到市區外, 但當事件發生時,卻又緊咬著這一點,認為是我們的問題。 2.就合約背面的條文是說,100cc的車子只能騎70公里以內的路程(這個規定是否合理呢), 那麼並不能代表就無法騎到台中縣,騎70公里跟騎到台中縣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3.在和老闆交涉的過程中,老闆一直強調不能騎到台中縣的問題,但事實是, 車子還未騎到台中縣就出了問題(甚至騎不到十公里吧> <),這問題的焦點應該是車子 的故障問題,而非我們要騎到哪裡的問題。 這是一個不愉快的經驗,因為這使我們整個行程因此變得混亂,心情大受影響, po在此處,是希望大家在台中租車時,可以多加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4.68
flyran:標題 強制修正為『閒聊』 03/29 15:25
mynameis5F:感覺每一家都很黑 03/29 15:34
iloveqk99:感謝原PO 並建議將此篇轉去黑店版 03/29 15:50
tennisJ:原來合約還可以這樣用....這個經驗學起來了! 03/29 16: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4.68
hoboks:沒有這種事情 這種機車品質太低劣 03/29 16:32
hoboks:依法應退全部的租金+油錢 03/29 16:33
hoboks:就算基於合約 你們完全無違約 此例不需要討論是否要騎到高 03/29 16:35
hoboks:美 03/29 16:35
hoboks:我剛用google map查一下距離 台中市到高美也才24km 03/29 16:38
hoboks:來回還不到70km 你們為什麼要這麼著急呢? 03/29 16:38
hoboks:沒去到高美還要送錢給老闆娘 03/29 16:39
roura:問題是:1.行程擔誤+不確定車況。2.出門在外,時間有限。 03/29 16:54
roura:所以做出折衷的決定,很難避免。 03/29 16:54
roura:我會建議原po去申訴。 03/29 16:55
hoboks:我看原波一把錢付出去後 要要回來很難了 03/29 17:09
hoboks: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86年7月14日台86消保法字 03/29 17:10
hoboks:第00797號函釋說明 基本上消保官受理案件的管轄會與 03/29 17:10
hoboks:民訴第一條 以原就被的原則類似 所以原波要調解得跑去台中 03/29 17:11
legist:錢一旦付出去就輸了 03/29 17:18
roura:那只好當付學費 03/29 17:20
hoboks:跟鄉民一樣 先認真就輸了 科科 當初就應該擺爛不要付錢 03/29 17:21
eshew:那條街的車不能租,大多會要求簽本票 03/29 18:05
eshew:更過分是隔壁另一家出租時口頭向妳保證出事時"都有保險" 03/29 18:09
eshew:然後老闆娘被我抓包時惱羞成怒~ 03/29 18:09
hoboks:怎麼抓包呢? 03/29 20:07
eshew:我問她本票上給不給註明保險最高財損的賠償上限 03/29 22:46
hoboks:XD 03/30 09:35
hoboks:果然e大是高手 03/30 09:36
keabc:可以請e大解釋一下"保險最高財損的賠償上限"是什麼意思阿?y 03/30 13:17
keabc:看不太懂...謝謝 03/30 13:17
legist:就是他可能只保1萬 但你出事損害3萬 就還是要貼2萬回去 03/30 15:27
liaing:再白一點就是 要一塊給五毛 五毛自己出 你說奇怪不奇怪 03/30 20:15
rerun:這一家的車, 好像也賣二手機車 04/01 23:26
roura:噓原po,怪怪的 04/02 07:27
depravity:租車國內不都要本票國外則大都要求留空白簽單繳罰單用XD 04/02 11:30
eshew:我比較習慣找只押駕照影本的店家,宜蘭台中屏東都找得到 04/02 14:00
eshew:台中我說要押本票那間叫作X德 04/02 14:02
eshew:原PO的意思可能是契約固然限制騎車地點,但似乎與店家不完全 04/02 14:09
eshew:給付的原因扯不上邊,延誤旅程乃可歸責於店家,駕駛地點的限制 04/02 14:12
eshew:只是違反(騎出市區)後的損害賠償問題 04/02 14:13
eshew:但這有點詭辯XD 04/02 14:13
eshew:若是店家無法預見妳會騎出市區,那"機車要撐得到高美濕地"並 04/02 14:15
eshew:契約的必要之點,即無準用遲延給付不能達契約目的的問題 04/02 14:20
eshew:0.0上兩行少了個"非",我說的是"並非"必要之點 04/02 14:21
eshew:也就是說"騎到高美溼地"這個長途耗時非店家所得預見~ 04/02 14:24
roura:看了我自己的推文,覺得好像會誤會,原意是在問rerun幹麼噓 04/02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