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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很混亂 如果有說不清楚的請多包涵! ================事情是這樣的========== 我買了一台電腦 他外觀有瑕疵 是那種乍看之下沒問題! 回家經燈光一照 會有種"唉唷!我的天!"之反應 螢幕有許多刮痕!!!! 此外也常斷線 (原本以為是我不太會用) 發現後馬上就跟店家聯絡 店家說從沒發生過這問題 叫我繼續用,如果我真的很介意,那只能送維修! 所以電腦拿回來沒多久就送修了 (當時主要是刮痕問題!但我也有提到會斷線問題) ++++++++++++++++++送修回來後==================== 仍有部份刮痕 但有比之前佔半個螢幕以上好多了!! (因為我才剛買,工程師還有檢查電腦狀況) 可是.......... 他還是會常斷線... 直到後來她出現視窗畫面快速震動閃爍的當機情形 我才驚醒!! 這電腦根本不正常啊!!!! 我直接打到電腦直營公司(台灣本身沒有直營店) 客服說他們有7天鑑賞期!這台電腦的情形是異常的!! 我跟客服表示 我是在實體店面購買的耶!!! 客服:我們實體店面有7天鑑賞期 ,網購有14天!! 我聽了一整個很怒!!! 店家(經銷商)連提都沒提 我再度跟店家說這電腦有問題 他們一開始仍說送修檢測阿 後來經過一番爭論 店家過來觀察電腦 ==============觀察時的情形======================= 我表明客服的意思後 店家回答:那你有沒有問客服,若經銷商不願意退呢!! 我...... 他之前當機又斷線 店家:你有拍下來嗎? 悶...我沒有... 檢查後 店家說~網路部分的確有些問題,不過其他部分都很正常! 所以結論 = 這台電腦是正常的 這....聽了我快瘋了 講到後來,店家才勉為其難說 不然換新的 我 : 不 要 ! ! !我 要 退 貨!!! ++++++++++++++++++這回合結束+++++++++++++++++++ 隔天 店家主管來電 主管:你的電腦是好的!!所以不准退貨 也不得換貨!!! 我:我要去消 基/保 會 主管:你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P.S.. 1.他們昨天過來維修的效力只有一天,後來依舊瘋狂斷線 2.店長後來有說他可以私下幫我們賣,可是會有部分折損 而且我發現還有其他問題 ++++++++++++++++++消保官回合+++++++++++++++ 寄存證信函 信函內容:我剛買就有瑕疵! 店家表明只能送修 送修回來後問題仍未解決 電腦直營公司表示7天內可以退換貨 所以我要求退貨 經銷總公司表示 根據消保法~我們實體店面沒有7天鑑賞期 你買了就代表你接受這台電腦 ! 外觀是不保固的,但站在服務的立場我們還是幫你處理了 而且工程師說電腦很正常啊! 我看完怒氣熊熊飆高到僅次於玉山的高度 於是進行到調解會 ++++++++++++++++++++++調解會++++++++++++++++++++++ 我:這電腦有問題!我要退 店家:辦不到!我們可以幫你維修 (重複2個多小時) 店家:最大讓步換你一台新的! 我:民法有規定!瑕疵品可以換貨 店家:我們公司最多就是換新的! 我:你們公司根本吃定學生族群,有恃無恐 反正頂多就是換新的嘛 根本吃定消費者!! 消保官印了民法364條 並說 民法的確有訂定 店家看了後回答:換新沒錯啊! 我:瑕疵品是由消 費 者決定要換或是退!! 之後 店家開始說那是軟體問體 我則堅持是硬體 (我有拿同品牌與不同品牌的電腦 來測試網路,也經過許多交叉比對) 當中也有提一些方案!可是實在很難讓人接受 ex.消保官:你換新的在上網拍賣嘛! 我:別說折價了!我都想要求賠償了! 若一開始就換新的我Ok! 我花了一堆時間交叉比對、寫存證信函...等 他們根本是惡意的隱藏資訊 P.S..店家到現在才說是有7天內有瑕疵可換新品的事實 (根據直營客服的七天退換貨說明) 也就是說~ 店家現在願意不檢測電腦直接換新品! 但若是真的是瑕疵品-還是換新品 我:我們消費者就只能這樣弱勢就對了! 消保官:也不是啦!如果走到消費訴訟 可以用第X條法律OOOOXXXXX,來要求3倍懲罰性賠償 (當時太激動沒聽清楚,哪位高人知道拜託告訴我) 我拿出我之後拍下來的異常狀態 那主管只看一眼就說-設定錯誤 重點是-那 是 他 們 設 的!!! 我完全沒動 也就是他們所說的有維修好! 根本就前後矛盾!!! 這店家根本就是惡劣!要不是我知道那條民法 不就弱勢到最高點!!! 想請問大家,若是真走到法庭有哪些法條對我們消費者比較有利嗎? 我上網一查才發現很多人都吃過這經銷商的虧 大部分都自認倒楣!廠商說了算 我實在很不願意! 他們公司關於瑕疵品部分規定根本就違法! 中間我有略過商家許多會腦溢血的說法 都走到這邊了! 我要拿回屬於消費者的權益! 拜託大家幫幫忙 有甚麼法條可以整治這可惡的商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55.178
ksaon:所以到底是哪一家阿@@" 04/24 22:36
depravity:好難閱讀 = = 04/24 22:48
honorable:蘋果經銷商-德誼 04/24 23:07
honorable:我以為這樣看得比較清楚...不太會用PTT 抱歉啦!難為你們 04/24 23:14
dunntw: 店家要擺開頭或前半段 上色要注意不要讓字很難讀 04/24 23:22
dunntw: 上背景加閃爍沒弄好會更難閱讀 還有不要每行都隔, 04/24 23:23
dunntw: 不要擠太密太長就好了 04/24 23:23
sinstar:轉錄至看板 MAC 04/26 10:34
carlos741124:小弟的小小看法啦... 04/28 02:37
carlos741124:這個應該是套民法356,在推到359... 04/28 02:38
carlos741124:359指的解除契約公平不公平...交給法官決定好了... 04/28 02:39
golla:我有退過德誼的IPHONE 在埃鳳版 你可以去看看 05/08 21:27
asstp:哪種老闆出哪種服務..... 05/09 15:05
honorable:他們現在說我執意要退就折損5000元 05/10 18:08
honorable:可是我在剛買就發現瑕疵也寫了存證信函 05/10 18:09
honorable:新品換新OR換現金少5000 這是不是很令人腦溢血 05/10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