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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7life」團購網 購買了「Robot Kitty未來樂園 機械Kitty微笑科技互動展-門票套組」 但遲遲沒時間去看,後來發現過期了, 於是想辦理退費,上面卻顯示無法退費。 而且我的購買紀錄中,這張門票顯示「使用完畢」 我以往在團購網購買東西的經驗, 從來沒發生過「過期無法退費」這回事, 於是我寫信問了客服,為什麼我無法退一張我沒有使用過的門票, 以下是我得到的回覆: 您好,由於您購買「編號XXXX」屬於展期票券憑證, 本憑證於展期時間內均可向相關單位申請退費(17life、主辦單位), 因您未於展期內申請退貨,故視為憑證已使用, 無法為您申請退貨,還請您見諒,謝謝。 於是我回去看了原本的團購網頁, 確實有寫「本憑證於展期時間內均可向相關單位申請退費(17life、主辦單位)」 我承認是我沒有仔細看就購買, 但我認為他也沒有清楚寫到「過期恕不退費」 我想知道這樣合不合理,消費者法對於這塊又是怎麼規範的? 我的經驗是, 團購過期沒有使用都可以退費, (我退過十次以上,團購常常衝動就買了) 我不知道還有「展覽票券憑證過期不能退」這個規定, 請問這是業者自己定的,還是這也合乎消費者法的規範呢? 我知道下次買東西真的要看清楚, 真的不能退也只好花錢買教訓, 只是我真的是第一次遇到「團購過期無法退費」 所以想知道這就竟是怎麼回事@@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13.55
najoy:法規似乎是沒有規定到這裡。不過你可以代位思考一下 你賣了 01/03 00:45
najoy:效期內的食品 當客戶退還給你的時候已過效期 =食品已無法使 01/03 00:48
najoy:用/食用=0價值。這個時候你退不退呢? 01/03 00:48
najoy:消保19規定 購買7日內無條件可退貨 而退貨時如商品價值有折 01/03 00:49
najoy:損(比方說盒子拆過無法復原 或已拆未使用需付費請原廠整新) 01/03 00:51
najoy:需依民法365 消費者有義務將商品恢復原狀交還賣方 賣方也有 01/03 00:56
najoy:(錯字 應為民法259) 01/03 00:56
najoy:義務退還商品金額,如消費者無法將商品復原 則可支付費用令 01/03 00:57
najoy:義務退還商品金額,如消費者無法將商品復原 則可支付費用令 01/03 00:57
najoy:商品還原 以達到解除契約的目地。 現在展期已過=票無法使用= 01/03 00:58
najoy:價值有減損,且無法復原(你無法付出費用讓票變得有效可使用) 01/03 01:00
najoy:=你沒有商品可以還給賣方=賣方收不到商品也無法退你費用 01/03 01:00
najoy:個人認為 如果是用這個邏輯的話團購網確實是依法有據 01/03 01:02
najoy:以上 供您參考 01/03 01:03
phantomli:就如同去商店買東西,按民法規定,除非商品有瑕疵,不然 01/03 08:47
phantomli:沒有「O日內可退貨」這樣的規定,但如果商店為了促銷, 01/03 08:48
phantomli:另外訂定可以在30日內退貨,既然該退貨還款約定是基於私 01/03 08:49
phantomli:人間的契約約定而生,則退費等期限條件,也是按照法律之 01/03 08:49
phantomli:外的優惠約定,不符條件、不予退費是合法合理的~ 01/03 08:50
likesea:你可以當做這是已經刷卡付費的電影票,位子你訂下了,電影 01/03 10:53
likesea:演完你才說要退票,那之前佔了位子無法售出的損失誰負責? 01/03 10:54
sindyevil:合法,畢竟未履約的是你,未履約原因也可歸責於你. 01/03 12:37
rennis:為什麼老是有人覺得要給退才合理?! 01/06 12:26
rennis:為什麼業者要承擔妳的衝動購物? 很多消費者權益都太過放大 01/06 12:28
ZAFILA:"本憑證於展期時間內均可向相關單位申請退費" 01/08 15:16
ZAFILA:寫得很清楚明白阿... 01/08 15:17
najoy:樓上 所以原PO才問過展期後不退費是否合法呀 01/08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