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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先推版主這是大家的園地就要大家來參與!! 段落A 先說營利好了, 只要說到營利就能看到許多版鬧的沸沸揚揚的,搞的不愉快 我是採取比較寬鬆的認定, 支持利他 (生產者 通路 消費者) ,反對只有利己(作者) , 但是關係人是模糊地帶,例如我朋友家的菜刀便宜又好用, 伯父家的醃製品鹹香又醇......等等, 這問題一直難解有賴達成共識。 段落B 我是採取分類管理的觀念,先概述分類: 一般發文 只能對版友有利 限制發文A 對版友有利且對其他特定人有利 (低度限制) 現制發文B 對版友有利且對自己有利 (高度限制) 禁止發文 只對自己或關係人有利 (絕對限制) 而有利原則為善意推論採用版主的理念, 有收取稿費 或 接受招待 或 該發表空間有廣告(旁條Ad 延伸閱讀 推文等等), 都列入對自己有利需限制或禁止。 其實只要有發表文章就是一種廣宣,只是分為特定與不特定可以才取不同分級管理; 好東西能推廣不也是大眾之福。 例如: A:冬天的高麗菜好吃 不特定產地與通路 B:三星蔥細嫩好吃 特定產地不特定通路 C:XX牌的西螺濁水米最好吃 特定產地與通路 所以A B 不需要特別管制 但是C 至少限制發文A若對自己有利則為限制發文B 引述原文 : 板工目前的態度是不排除也不鼓勵這一類推廣文; : 若為包裝食材則希望有成份說明及價格參考等等資訊,不得出現銷售連結; : 內文所提供的網誌或FB等連結,必須是不需登入即可閱讀。 : 如果推廣文實在乏善可陳,經刪文後請改到置底好康文報到。 : (置底好康文=廚事之好康:交換/合購/代買/二手,集中回報) 1.不牴觸本版宗旨,若為主食材不能是完成品也就是簡單加熱調味就能食  用的,但是副食材或調味品可討論不受此限。 2.該成品能夠自行被重現並且附上作法或食譜這可列入食譜,否則列入第  1 點管理。 3.採用段落 B分類管理概念,可對不同分類有不同管理辦法。 4.現行分類 1.問題 2.心得 3.食譜 4.食材 5.器具 6.板務 7.菜單 8.自介  可將限制寫入該分類中可以主動提醒發文者。 5.單獨廣宣可列入置底好康文,可設推文行數規範或另列分類管理。 6.廚具設備因為有其特殊性,難以避免針對特定廠商來介紹,可納入  廣宣來管理或另設分類,也可討論豁免限制而達成推廣的目標。 7.廣宣限制與管理可參照Food版版規,見參造附錄。 8.可以現行版規第 7點合併討論。 參照附錄 ---------------引用起點---------------- 2. 本板提供有限度的廣宣機制,供『餐廳』類店家自我推薦或宣傳優惠活動, 但需配合下列事項: (1) 只能發表文章,並使用[廣宣]類標題,不得以推文廣告。 (2) 自我推薦:一篇為限。 (3) 活動宣傳:同一活動以一篇為限; 張貼一次活動廣宣後未滿60天,不得張貼第二項新活動。 Food板目前有限度的開放廣宣只接受兩種形式: (1)餐廳直接自行舉辦的活動廣宣 (2)政府公部門、官方單位主辦的美食相關活動 網路行銷、廣告公司或第三方(如銀行、網站)與餐廳合辦的間接合作活動不予開放。 3. 接受餐廳招待試吃者,張貼食記必須誠實揭露,並以[廣宣]為標題,勿自創標題。 與『同一家餐廳、業者』有關的廣宣,不分張貼者為店家或接受試吃者 須一併計入廣宣額度限制-同一家餐廳60天內廣宣不得多於1篇 欲張貼試吃廣宣者,請自行查詢60天內是否已有相關廣宣,若已有則不得張貼。 違反上述規定者,刪除試吃食記,水桶禁言60天。 累犯者,終身水桶以分身ID轉貼文章至板上,視為累犯, 原受處分ID與分身ID一併予以終身水桶處分。 註:精華區 Z-10-65 對本板可接受的試吃種類有進一步說明,歡迎參閱。 ----------------引用終點---------------- 說明:food版採取頻率與另設分類管理,避免高度重複曝光造成板上混亂 ,並限制非公益的宣傳。    也有其他看板採取逐件審核的作法,但可能會造成負擔與非中立的 爭議引起紛爭。 後記:以上為討論的想法沒有要求與強迫任何人認同,實行與否為版友的    討論與版主的想法,請大家多多討論;論述必常有缺陷請多多補充 以上 最後還是要推版主管版的用心與費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40.158
yyouu:版主真的很用心! 02/13 18:34
ivysky:謝謝!謝謝提供意見. 02/13 22:44
gaseosa:IanLi大給的好完整詳盡啊!^^ 02/14 02:04
akakapo:好用心的意見文,推一個 02/14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