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ce0876 (把事情都丟給我是怎樣~)》之銘言:
: 我們在一起也有2年了阿!!
: 他一直都有兩個很好的女性好朋友~~!
: 這個我也可以接受阿~
妳為何要接受?
難道 他也可接受妳和其他男生搞曖昧嗎?
妳要一輩子都過這種生活嗎? 吃一輩子的醋嗎?
有必要這樣辛苦嗎?
: 可是他一直很愛搞曖昧的一些小事情~!
: 例如:偷偷送禮物還有非常非常的關懷他們~!
他是想擔誤別人家女兒的青春嗎?
勸他少做缺德事啦!
: 甚至騙我說他們其實沒有聯絡~!!
: 但對我就是沒有這樣~!跟他說他還會覺得我很小心眼!>"<
: 我真的很懊惱耶~!各位大大真的是我太小心眼嘛?
他值得妳愛很多嗎?
若他不是很好 那妳就少愛他一點 多愛妳自己一點啊
畢竟 他也沒那麼可愛 好讓人好好愛啊! 不如多愛妳自己 多愛妳父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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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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