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couple
標題Re: [問題] 事業心很重的男朋友...
時間Sun Apr 1 18:46:26 2007
※ 引述《elisabj6 ( )》之銘言:
: 跟男朋友認識3年多
: 在一起一個月了.....(感覺像在一起很久 因為認識太久了...)
: 一直都知道 他是個很重事業的男生
: 他跟前女友分手的原因之一
: 就是他太顧事業與朋友...有時候會忽略另一半
: 我適著去體諒他
: 但是我是一個...見色忘友的女生(囧...就是以愛情為重)
以愛情為重的女生 不一定會見色忘友吧
兩者不一定是衝突的
: 想請問各位大大..這種情形下調適心情的好方法
: 謝謝大家^^
: (爬文有人說 帶他去看命運好好玩 哈XD)
這種事 有甚調適心情的方法嗎?
就是每個人的價值觀與喜好"優先順序"不同啊!
首先
事業心很重的男人
平日應該會很忙
能夠一起與太太協助家務的時間與能力 會很有限
一旦有家務要處理 往往只能丟給太太一人去"承擔" "面對" 與"處理"
此外
中年事業特別有成的男人
可能會有其他年輕女性 會主動想"黏"到他身上
社會上 總是多少有這種"非常想靠男人"的女人啊!
這種社會新聞不是很多嗎?
最後
男女兩人間 若雙方條件不相當的話
除了平日生活大大小小事情的權益上 弱者要受強者牽制以外
譬如 幫男人孝順父母 被公婆控管以外
也不知道 中年後 男人會不會有其他外遇事件
畢竟 肥羊比較會受其他女性注意
所以囉
最好是男女條件相當啦
比較容易達到男女平等平權的各方面訴求
比較不需委屈某方的權益與感受 長期扭曲身心
ps. 對了! 事業再忙 也是需要愛情的!
小心自己只是對方的暫時慰藉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68.122 (04/01 18:46)
噓 herochang:噓最後 04/01 23:39
噓 BlueClover:這裡板主應該也要把他浸水桶的 04/02 01:18
噓 nyahkis:看到她就不舒服 04/02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