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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dfan (somewhere only we know)》之銘言: : 今天終於見到寶貝笨笨了 另取個綽號如何? 妳的寶貝可是一點也不笨喔! 否則 怎會知道要選妳當他的另一半呢? ^_^ : 坐了好久的車 = = : 看到他時好開心 : 還是一樣呆呆的 不過超可愛 我超喜歡的 : 開心>///<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2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