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討論] 老夫老妻
時間: Thu Apr 12 01:07:04 2007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引述《Imckjoutt (= =)》之銘言:
: : 和男友交往快四年
: : 前一兩年還比較常吵架
: : 現在慢慢得都不太吵架了
: : (不過還是會吵就是了)
: : 彼此間相處也漸趨於平淡
: : 最近認識的好朋友她交新男友了
: : 然後一副十分甜蜜的樣子
: : 讓我很羨慕
: : 我就跟我男友抱怨說
: : 你看 人家都那麼甜蜜
: : 我們都不甜蜜了(泣)
: : 可是我男友都說 他不認為我們哪裡不甜蜜
: : 他覺得跟以前一樣啊
: : 一起看電影 吃飯 唸書 聊天
: : 男女朋友間的親親抱抱 一起出去玩 旅遊 都沒有少
順便一提
我不用花錢養男人 只要負責我自己就好 都可以感到生活上的經濟壓力了
都覺得"假期"勝過"愛情"了
更何況是那種 要養家 要養太太 還要養他父母的男人呢?
他難道不會也和我一樣 覺得"假期"勝過"愛情"嗎?
(ps. 我不是說愛情不重要 因為沒有愛情 也會有點無聊!)
我不知 有多少女人真正"體諒"過男人這種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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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當然了 我是不"附屬"男人與夫家的
男人可沒有虧欠我甚麼~~
我可以自在做自己~~
所以 我就不會對男人特別要求吧!
只要他不欺負我 不占我便宜 不用靠我養 就好
能夠和另一半 互相幫忙 互通有無 互敬互愛 一起出錢出力 分擔家務
就是我理想的愛情 與愉悅的感覺!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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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125.230.121.250 (04/1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