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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 Boy-Girl 標題: Re: [討論] 老夫老妻 時間: Thu Apr 12 01:07:04 2007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引述《Imckjoutt (= =)》之銘言: : : 和男友交往快四年 : : 前一兩年還比較常吵架 : : 現在慢慢得都不太吵架了 : : (不過還是會吵就是了) : : 彼此間相處也漸趨於平淡 : : 最近認識的好朋友她交新男友了 : : 然後一副十分甜蜜的樣子 : : 讓我很羨慕 : : 我就跟我男友抱怨說 : : 你看 人家都那麼甜蜜 : : 我們都不甜蜜了(泣) : : 可是我男友都說 他不認為我們哪裡不甜蜜 : : 他覺得跟以前一樣啊 : : 一起看電影 吃飯 唸書 聊天 : : 男女朋友間的親親抱抱 一起出去玩 旅遊 都沒有少 順便一提 我不用花錢養男人 只要負責我自己就好 都可以感到生活上的經濟壓力了 都覺得"假期"勝過"愛情"了 更何況是那種 要養家 要養太太 還要養他父母的男人呢? 他難道不會也和我一樣 覺得"假期"勝過"愛情"嗎? (ps. 我不是說愛情不重要 因為沒有愛情 也會有點無聊!) 我不知 有多少女人真正"體諒"過男人這種處境??? --- 另外 當然了 我是不"附屬"男人與夫家的 男人可沒有虧欠我甚麼~~ 我可以自在做自己~~ 所以 我就不會對男人特別要求吧! 只要他不欺負我 不占我便宜 不用靠我養 就好 能夠和另一半 互相幫忙 互通有無 互敬互愛 一起出錢出力 分擔家務 就是我理想的愛情 與愉悅的感覺! ^___^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編輯: Aimable 來自: 125.230.121.250 (04/1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