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okers:恭喜! 10/02 14:57
→ drcgs:恭喜! 10/02 14:58
→ now99:之前上法院敗訴的不知道能不能討回來 10/02 14:59
推 catonlyone:恭喜 10/02 15:00
推 windsson:恭喜!!! 10/02 15:02
推 ccpz:護航的人被打臉了 10/02 15:27
推 Kerry906:李桐豪真的是非常不錯 金融專業夠 立委多幾個這種人多好 10/02 15:32
→ nctuuser:讚 10/02 15:37
推 secv:加油啊 10/02 15:42
→ PlusP:固定密碼卻要100%負責,本來就不合理 10/02 15:44
推 GuoJia:銀行請推動OTP好嗎 10/02 15:47
推 playboytang:真想罵髒話,寫信給金管會時回那個大便,非得立委或是 10/02 18:34
→ playboytang:媒體出面才願意解決,根本就是欠電 10/02 18:34
推 artillerist:希望真能有所改善而不是只是說說而已。 10/02 19:06
推 isaacc:好奇怪,【爭議款】又不代表持卡人一定就不用負責 10/02 20:26
→ isaacc:這case打到法院還是會糾結在密碼上面,而且消費者通常會輸 10/02 20:27
→ isaacc:所以樓上的幾位朋友,真是太樂觀了點。。。 10/02 20:27
→ now99:這東西會輸,法官腦袋有XX吧 10/02 20:43
→ ainor:不要太大看了法官的腦袋,通常只裝法條不裝常識或道理的 10/02 21:16
推 emissaryccu:法官也不是高興怎麼判就怎麼判,有時確實是法規定太爛 10/02 21:19
→ playboytang:i大,消費者或許有責任,但絕不該是條款中的絕對責任 10/02 21:20
推 domain:法官只是依法條判決, 如果法條沒訂好, 真的也不能怪法官啦! 10/02 21:49
推 evaliao:至少比起絕對責任好多了 恭喜! 10/03 11:04
→ gottsuan:罵法官的人不懂法律吧 法官是根據法條來判的 不是根據民 10/03 23:42
→ gottsuan:間觀感 若有問題應該是要朝修法立法處理 10/03 23:42
→ gottsuan:司法判決的正義是法律上的正義 不是民間觀感的正義 10/03 23:43
→ ainor:樓上是不知道心證有多強大吧 ha 10/04 12:16
→ ainor:真那麼簡單找台電腦判不就好了,也不用上訴了 10/04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