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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bravers (黃金戰士)》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一個問題, : 就是某人無前科,但是他犯下擄人勒贖的重罪 : 而且未撕票喔, : 那麼他會獲判無期徒刑嗎? 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 放火者。 二 強制性交者。 三 擄人勒贖者。 四 使人受重傷者 也許不會 但是要看法官及犯罪者的態度 -- 擁抱幸福其實很簡單,是我們把它物化,類型化了! 幸福只是一種內在心靈感覺 在某一剎那 心中的某一根隱密的弦,忽然被牽動,泛出圈圈甜美的滿足感 那便是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54.108
Kunlin:擄人勒贖有獨立罪章的規定..刑346條以下.. 140.112.242.182 08/13
Kunlin:回PO所指乃是強盜結合犯..與原PO應無涉!! 140.112.242.182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