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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d47 (笨 蛋)》之銘言: : 我的朋友在幾個月前和我翻臉了 : 以前我借給他的衣物書籍都還放在他家裡 : 價值近萬元 : 但他現在卻搬家了, : 打他手機也都不回應,聽到我的聲音就掛掉。 : 今天連續打了好幾通,終於有一個女的接起來, : 還說我打錯了(我聽留言信箱前的錄音明明就還是他再用這隻手機) : 很沒禮貌的掛我電話 : 我決定要走法律途徑了。 : 我現在找不到他人 : 找他剩下的線索有他的手機號碼,MSN帳號,奇摩帳號,KKcity帳號 : 網路帳號可以亂填資料,所以我並不期待 : 還有我知道他以前租屋的地方,可以去碰碰運氣問房東 : 我要告他的話,第一步該做些什麼呢? : 感謝幫忙! orz 我之前也是有遇到類似ㄉ事... 室友偷走ㄌ我有三分之一擁有權ㄉ公共財... 還很大言不慚ㄉ說絕對不還... 一直寄信來嗆聲...說要告就告... 只敢用書面ㄉ回應,,,叫他出來對質也不敢... 只要是要面對面ㄉ時候都不敢出面.... 現在找ㄌ有公信力ㄉ人說好要對質... 現在一開學就消失ㄉ無影無蹤... 真ㄉ是很機車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96.183
jckjck:注音文要改一下唷,對著文章按大E修改 61.228.101.236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