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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可能有點複雜,請大家耐心看。 我位在陽明山上 暑假的時候因為打工關係,借住在同學那邊一個月 陽明山上的房東都有壞習慣,就是不跟學生打契約 恩,事情是這樣的 我6月25號左右搬進去 在之前我同學已經有告知房東,有同學(就是我)會來住一個月 房東也說OK 之後搬好了我去問房東暑假一個月需要給他多少房租 他說500,恩,事情到這裡都還沒什麼問題 現在開學了 我同學說,我必須還要給房東1000"房租" 因為房東找不到我,所以他就先跟我同學拿了 而我同學也笨笨的先給他一千 但是我確定我已經給過伍百元的房租了 所以我今天就打電話給房東,想跟他理清楚 房東卻說 他們的規定是 "我同學跟他承租房子(不包含暑假),但是我同學不能再把房子借給別人住 如果想我這樣借住的話,是要收費三千塊,但是看在我同學的面子上, 他是算我續住的價格~也就是一千,而那五百錢是清潔費" 現在重點是說....當初六月底我搬好去繳房租時 也向他確定過真的是否只要五百元 他沒告訴我這些 是到今天我才知道 而在交談的過程當中, 他一直強調"他之前以為"我就是我那個同學,所以是續住一千 而我又只住七月,所以收五百 也一直說他是老人家記不清楚了 (這什麼理由?) 可是我在住的過程 例如繳錢給他,請他來修理床的時候.... 我都有跟他說我是誰,是跟哪個同學借住的 而他也跟我同學說他有印象我六月底有去交了五百塊錢 後來他態度愈來越差 甚至掛我電話 再打過去他就不接了 現在我們是到教官室去協求幫助 明天教官會請房東來談 我想請問的是....像房東這樣不打契約...又如上所述的這些事情 而重點,是在於事後才跟我要這筆錢 我根本不想給他 我該怎麼有力的聲明我的立場 請大家幫幫我吧 先謝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2.139
kellybaby7:你能舉證當初真的就跟他講好五百嗎? 218.168.143.94 10/06
kellybaby7:如果沒有...就理虧吧!當學一次乖~社會上壞 218.168.143.94 10/06
kellybaby7:人很多...自己要多留心自己權益~ 218.168.143.94 10/06
bdb:花一千當學費,記得以後一定要簽約喔。 61.224.206.33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