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seal (小美)》之銘言:
: 我今年七月底被偷了一個機車零件
: 我原本想說大概抓不到了
: 所以並沒有報警
: 可是在前天我在拍賣上看到竊賊把我的零件拿上網拍賣
: 警察也準備要跟我去抓人
: 我現在想請問的是
: 對方一定是竊盜罪起訴
: 那我是否有權利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竊賊賠償我些許賠償呢
: 例如零件時效的折舊或精神上的賠償
: 這是可行的嗎??
: 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 謝謝
侵害財產權,只能主張財產上損害,所以精神上的賠償,應該是不行的
至於零件的折舊,可以主張所受損害的財產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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