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不知道這問題可不可以在這邊問...如果不行的話麻煩板大刪掉唷!!
如果可以的話也麻煩告訴我這個問題去哪個版問比較好~謝謝^^
一個月前吧~我出車禍了(我開汽車)
當我想要向左迴轉進入慢車道時
在快車道上被一台機車撞
以方向圖來說的話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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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 車 道 <---
++++++++++++++++●●●+++++++++++++++++++++++++++
快 車 ┌-- 道 <---
================= ˇ ======●●●========= 雙黃線
快 車 道 --->
++++++++++++++++++++++++++++++++++++++++++++++++++
慢 車 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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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簡單的圖示...
白白的箭頭是車輛應遵行方向 黃色的箭頭是我的行駛路線與方向
黃色的車是我被撞到的地方 三個圓圈圈是紅綠燈(兩個紅綠燈都是對快車道)
他的雙黃線很怪 超過紅綠燈很多才有一段消失 那邊也沒有任何禁止迴轉或是左轉的標誌
那時是我男朋友開車(服役中)
我可以很確定在我們過第一個紅綠燈時是綠燈(沒有搶黃燈)
但是當我們開過之後 右前方的紅綠燈就很快速的變黃燈 然後變紅燈
我們也有看了一下後方跟前方都沒有來車
所以在沒有雙黃線的地方左轉進入慢車道
可是就在我們的車身過雙黃線後 被。撞。了
我的車左邊(就是駕駛那一側)後車門被撞得很嚴重 前車門也有幾處凹陷
後車門的玻璃全部被震碎
此時我們的車子槓在快車道與慢車道中間
(也就是說在撞擊時,對方車子跟我們原本行駛方向一致,否則不會撞到左側)
但是機車幾乎沒事 因為它的力量全部由我的車子承擔
頂多只有撞到我的車子時他的機車有擦傷 還有騎士有些小擦傷
當時我想私下解決就好 不想勞煩警察(因為很麻煩)
可是對方一直想走 最後拖到鄉民請警察過來
在這段時間內他叫了很多人過來(看起來都像流氓= =a)
當場(警察也在旁邊)我們有跟他確認過一次
他沒有嚴重受傷所以不用去醫院(他自己說的)
並且我們的出事地點是過了雙黃線(這也是他說的)
但是到警察局去後他卻又一直不肯做筆錄 事發後三~四個小時被他朋友拖走說要去驗傷
在這之中我有打電話去問說要不要我去看看他~可是都被拒絕了
(他說他有腦震盪)
過了兩個禮拜他才來做筆錄 我們約他去調解委員會他也不去
最後在這兩天終於接到通知了(信件寄到我男朋友家)
由於我沒有親眼看到 所以不能po原文上來
但是大致上是說:開車的駕駛不注意,在不能迴轉處迴轉,導致別人受傷
這....在我眼裡看來真的是十分的冤枉
為甚麼他不是說對方的車輛不應該出現在快車道上?為什麼不是說他不應該逆向行駛?
為甚麼不是說他闖紅燈?
(在迴轉時我們速度很慢 大約是轉了九十度 紅燈也有兩三秒了)
我不曉得我們這邊哪裡錯了...如果有錯也麻煩各位指正
如果沒錯..可不可以告訴我哪邊能夠查到對我有利的例證
(比如也是在快車道上被機車撞 但責任不在汽車駕駛人身上)
畢竟在我眼中看來路權是我的...我不懂為什麼這樣還會被說有錯。。
尤其我男友在服役 很怕對他會造成什麼影響
謝謝大家看完我這篇冗長的文章~
也希望可以得到各位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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