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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anbug (誰陪我看跳舞時代?)》之銘言: : 請問 : 對方將我撞傷 : 有警察做筆錄 : 証明是他的錯 : 他"口頭"允諾會賠償醫藥費及修車費 : 但事後卻不接電話不回應 : 我該如何事好 ? : 請大家幫幫我 先向對方發存證信函要求限期給付 若仍不理會 檢附存證信函存底聯 驗傷單 警方筆錄(要求警方提供) 及相關費用收據向該管法院請求給付命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41.1
Kunlin:給付命令..這招高.. 140.112.242.182 12/08
leojuff:口頭無筆錄證明是沒用的 140.127.250.19 12/08
enjoyyou:那拿"他有錯的"筆錄去要求民事賠償阿 218.166.145.158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