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有關車禍處理的事,
從我妹車禍至今已經二個月了,他是被計程車司機撞的,
出事至今司機沒來醫院探望過,連機車也是我們一再要求,他才送修的
至於其他,他則推說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但是我懷疑他根本沒聯絡保險公司,因為鑑定報告15~30天就會出來,
而司機必須在48小時內與保險公司連絡,每次打電話要跟他談,
他就用”等保險公司”來推託,
現在我們考慮走法律途徑,但是對我們有利的證據實在不多,
雖然事故現場有證人,但他在妹妹送醫後幫忙報警救自行離去,
而我們趕去也來不及留下聯絡方式,
車禍事故鑑定報告出來,
只簡單的陳述是計程車司機未看清楚對向來車,而妹妹的部份則空白.
我想要請問一下,
1.補填刑事筆錄現在還來得及嗎?是直接去警局補填,然後就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了嗎?
2.寄存證信函,又有什麼應該注意的呢??因為我不是學法的,也不太熟悉怎麼寫.
雖然知道可能是白忙一場,但心中就是嚥不下這口氣,我問過友人,
他是說最後可能要看檢察官同情誰??因為追訴的期限只有半年,
現在已經過了2個月,在妹妹車禍受傷(腳骨折)的這段時間,
我們都必須有專人陪他上下課,我們只想求個正義公道而已,
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應該怎麼做??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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