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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linda121 (小米)》之銘言: : ※ 引述《henryc (zyzzyva )》之銘言: : : 1.只要沒做筆錄,現在快去做還得急.只不過時日有點久了,在事件陳述上可能會有誤差 : : 可能會影響到法官等的判斷以及證據上的強度. : : 由於傷害部分是屬於告訴乃論,所以要看你們是不是要提出刑事上的告訴. : : 確定要的話警察才會幫你移送至檢察官那 : 我老爸去高等法院問=.=那邊的人請他按鈴申告..直接找檢察官 : 有這樣的嗎?我不想他白跑 : &如果要提出刑事告訴.. : 先寄存証信函..證明對方不理不睬..這樣對我們是不是比較有利呢?? 是沒錯,所以新聞上常常有人去按鈴申告.不過那是純作秀啦,直接進去比較快 如果寄存證信函對方無回應,不一定代表對己方有利 真正的結果須經法官已具體事證判斷之. : : 2.寄送存證信函可到郵局的網站上下載,郵局網站上有電子檔,打好print出來即可 : : 書寫上並沒有要求一定的格式. : : 上面簡述你所要求的事項,譬如:限他幾日出來解決或是要求賠償金額等等 : : 過失傷害的追訴期應該是3年 同時訴訟的結果是由法官來判斷 : 警察杯杯說只有半年=.=//還是依據不同阿@@ : 對了..計程車可以算是"職業過失傷害罪"??記得有這個~~ : 那這樣是不是可以'讓他比較嚴重'(一時找不到話來說.只是覺得職業過失. : 好像罪比較重喔?) 天啊,我果然錯了....@_@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 之。 另外你說的事過是傷害罪的第二項-針對有執行同一固定業務之人科以較高注意義務 所以刑責比較重一點,但是也會有適用的問題.所以要以事件整體為判斷. I.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II.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 金。 : : 刑事案件中檢察官負責起訴 : : 前面的文章有人提過 可以檢具驗傷單,警察筆錄,所有收據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 : 請法院提你要錢囉 : 謝謝您回答我的問題*^^*~~ 若真的進入訴訟,各法院應有訴訟輔導或是各大學的法律服務社 都是可以利用的資源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2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