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linda121 (小米)》之銘言:
: ※ 引述《henryc (zyzzyva )》之銘言:
: : 1.只要沒做筆錄,現在快去做還得急.只不過時日有點久了,在事件陳述上可能會有誤差
: : 可能會影響到法官等的判斷以及證據上的強度.
: : 由於傷害部分是屬於告訴乃論,所以要看你們是不是要提出刑事上的告訴.
: : 確定要的話警察才會幫你移送至檢察官那
: 我老爸去高等法院問=.=那邊的人請他按鈴申告..直接找檢察官
: 有這樣的嗎?我不想他白跑
: &如果要提出刑事告訴..
: 先寄存証信函..證明對方不理不睬..這樣對我們是不是比較有利呢??
是沒錯,所以新聞上常常有人去按鈴申告.不過那是純作秀啦,直接進去比較快
如果寄存證信函對方無回應,不一定代表對己方有利
真正的結果須經法官已具體事證判斷之.
: : 2.寄送存證信函可到郵局的網站上下載,郵局網站上有電子檔,打好print出來即可
: : 書寫上並沒有要求一定的格式.
: : 上面簡述你所要求的事項,譬如:限他幾日出來解決或是要求賠償金額等等
: : 過失傷害的追訴期應該是3年 同時訴訟的結果是由法官來判斷
: 警察杯杯說只有半年=.=//還是依據不同阿@@
: 對了..計程車可以算是"職業過失傷害罪"??記得有這個~~
: 那這樣是不是可以'讓他比較嚴重'(一時找不到話來說.只是覺得職業過失.
: 好像罪比較重喔?)
天啊,我果然錯了....@_@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
之。
另外你說的事過是傷害罪的第二項-針對有執行同一固定業務之人科以較高注意義務
所以刑責比較重一點,但是也會有適用的問題.所以要以事件整體為判斷.
I.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II.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
金。
: : 刑事案件中檢察官負責起訴
: : 前面的文章有人提過 可以檢具驗傷單,警察筆錄,所有收據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 : 請法院提你要錢囉
: 謝謝您回答我的問題*^^*~~
若真的進入訴訟,各法院應有訴訟輔導或是各大學的法律服務社
都是可以利用的資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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