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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linda121 (小米)》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有關車禍處理的事, : 從我妹車禍至今已經二個月了,他是被計程車司機撞的, 你妹還好吧 人平安最重要 : 出事至今司機沒來醫院探望過,連機車也是我們一再要求,他才送修的 : 至於其他,他則推說一切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 但是我懷疑他根本沒聯絡保險公司,因為鑑定報告15~30天就會出來, 出事當時有報警嗎 : 而司機必須在48小時內與保險公司連絡,每次打電話要跟他談, : 他就用”等保險公司”來推託, : 現在我們考慮走法律途徑,但是對我們有利的證據實在不多, : 雖然事故現場有證人,但他在妹妹送醫後幫忙報警救自行離去, 有報警就應該會留下他的聯絡資料 至少會有車號 : 而我們趕去也來不及留下聯絡方式, : 車禍事故鑑定報告出來, : 只簡單的陳述是計程車司機未看清楚對向來車,而妹妹的部份則空白. 鑑定報告應該是警察單位鑑定出來的吧 應該有車號駕駛人等等資料 : 我想要請問一下, : 1.補填刑事筆錄現在還來得及嗎?是直接去警局補填,然後就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了嗎? : 2.寄存證信函,又有什麼應該注意的呢??因為我不是學法的,也不太熟悉怎麼寫. : 雖然知道可能是白忙一場,但心中就是嚥不下這口氣,我問過友人, : 他是說最後可能要看檢察官同情誰??因為追訴的期限只有半年, 目前的法界的氣氛還是以和為貴 至於同情誰很難說 要看過失比例而定 : 現在已經過了2個月,在妹妹車禍受傷(腳骨折)的這段時間, 骨折喔 那應該可以留下所有的醫療單據 向那個計程車的保險公司請求理賠 這是第三責任險 依法一定要賠的 好像受傷有受傷的賠償上限 要去看一下法條囉 人沒事就好了 這種倒楣事誰也不想遇到ㄚ 告上法院也是可以啦 不過曠日費時 站在法官的立場 他們也不希望造成計程車司機的家庭破碎 畢竟以計程車為業的司機 經濟情況也不會很好 還是以找出保險公司優先吧 : 我們都必須有專人陪他上下課,我們只想求個正義公道而已, : 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應該怎麼做??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3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