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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網路購物面交回家之後發現其中一樣物品損壞 在經過買賣雙方同意之後 我將物品寄回給該賣家處理 經過3個月 該賣家完全無處理的意願 一再欺騙我已經寄出 我在上禮拜寄出存證信函 但是該賣家一樣不出面處理 我打給他也不接我電話 請問接下來我是拿著證據(得標網頁 寄出物品收據 存證信函) 直接報警告他侵占物品 還是上法院告他侵占物品呢 麻煩各位解答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