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edrive (哪裡來滴駱駝客呀)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請教各位一個棘手的問題
時間Sat Feb 19 01:27:35 2005
跟之前的女友交往的時候女友貸款買了一部中古車
96年的MARCH車子買十六萬
貸款三年一期五千八百
已經繳了一年..
但是後來因為種種因素我們分手了
最近收到裕融公司寄來的繳費單
他已經逾期一個多禮拜未繳加上利息要繳六千多
才忽然驚覺當初是我替他做保
真的狠傻!!
想請問有相關常識的大大該如何解決這件事情
現在還可以更換保人或是有別的方法嗎..?
又如果我不替他繳貸款我也要負民事責任嗎...??
貸款還有兩年 嗚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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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50.89
→ lanter:法律只管做保人是誰...誰管你有沒有分手交往劈腿 61.231.214.233 02/19
推 relix1:推樓上...所以不要亂當別人的保人@@ 218.166.97.30 02/22
推 sggs:也只能先繳,再向原貸款人求償了 61.222.197.226 02/25
推 cayenne:人+呆=保 (一個保人告訴我的"體驗") 218.160.55.7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