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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PLJ (小不點)》之銘言: : ※ 引述《kebo (專題撰寫中...)》之銘言: : : 請問有請警方處理嗎?? : : 如果沒有.... : : 那法官檢察官也很難辦下去吧 : : 畢竟沒有現場圖與事故當時相片 : : 更沒有談話紀錄表.... : : 自行拍照部份.... : : 若非對於事故處理有專業的人員 : : 拍了也是多餘的吧... : : 因為可以提出反證的太多了 : 當場只有救護車..沒有警察...(事後我爸我弟說給我聽的) : 而我車在我爸來前就被牽到對向車道... : 對方是個啞巴(能聽但無法表達) : 對方朋友跟我家人談.. : 三個月後..對方朋友到刑事局控告我過失傷害 : 刑警也受理...而有畫最後的現場圖(就我車在對向車道的位置) 沒有現場、沒有證人、更沒有警察處理 所以就沒有事故肇因分析 那肇責更無法釐清 我覺得對方是告不太贏啦 因為他自己提出的證據 沒有經過專業的採證 基本上法官應該也不會認定對方所提的證據能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6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