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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w6096 (鯉魚)》之銘言: : 朋友的媽媽(簡稱甲)在一天的早晨與一位歐吉桑(簡稱乙)發生車禍,甲在幹道, : 乙在支線。甲方傷勢較嚴重,當場呈現昏迷狀態,當天做筆錄的時候,乙方說甲方 : 闖紅燈,實際上甲方並無闖紅燈;現場無證人也無監視器,但事故現場圖顯示 : 甲方是被乙方撞,現在警方要雙方儘速和解,想請問一下,該怎麼爭取我們的權益。 : 希望懂這方面的板友們,可以給我們一些意見,謝謝。 依現在警政署交通組所推行的絕對路權 若是事故發生在有明顯劃分幹支道之道路上 那麼肇責多是支道車較多 你可向對方提出欲對方賠償金額 若無法談攏 請向處理提出欲提起傷害告訴之請求 由法院來審理 若甲方無明顯肇責 可提出醫藥費 傷者與照顧之家人因傷所損失之工資 之後就醫之車馬費 精神損失賠償金等 不過這得看審理法官 最好請懂得事故處理鑑定的朋友協助 如此處理應會更加妥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