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srep (YYY)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心得] 報案心得...
時間Sat Sep 30 14:48:34 2006
我在台北掉了東西, 所以到警察辦案...
我掉東西大概不到一天而已...就找回來,
但我擔心東西再次失竊, 所以就到警察局報案..
他一開始就說東西找回來了就不用報了...
問題是我想我們家前面有錄影器,應該可以找到兇手,
但他建議我還是息事寧人....
他說警察大小案都要辦不是忙死她們了....
想想也是算了...不過也凹了兩三個鐘頭 ....
最後留一個備案紀錄...
結果隔天我的東西真的不見了...同樣的地方...
我就氣乎乎的跑去報案...
這時才給我用三聯單,有了這個警察才會真的開始動手查 ..
因為我知道有錄影,但警察根本不想理我....因為我的東西不值幾個錢..
所以我只好一個人在里長辦公室裡看錄影帶...
自己找兇手...
(後來有找到喔..也破案了..不過我的東西最後還是被別人偷了....XXD)
報案 => 警察通常會針對案子的大小眼..台北公館那邊的警局至少會
小案子,他會希望你留備案..因為備案只要留個紀錄就好了,
至於要怎麼處理,就看警察的天地良心了....可是一般通常不會太有良心...
所以小小市民報案, 第一個就是要盡全力自己"留下證據",
一個以口論述的案情通常不會受到重視,至少要人證(第三者)和物證.
像是我剛剛看到的大學生被司機歐打的故事...
或者車子被竊的事情...都證明警察是不愛小案子的...
就算有錄影...你爸爸可能也要是分局長以上職位才會幫你看帶子...
很多電視新聞撥的錄影畫面,很可能都是報案人或者新聞記者去找來的..
這也就是為何警察在倒扁現場要跟在記者後面...
因為她們大多數無能力也不想找到犯罪或鬧事現場...
所以那個學生被打..除了驗傷基本功之外,警察的話都當參考就好..
因為他並不是為你好, 他是為了自己好...
尤其他希望你做一些忍氣吞聲的時候更要謹慎保留證據...
第一個就是留住現場乘客的通聯方式...相信在場應該有其他乘客..
被打的時候也要適時的表現出來....讓周遭的人知道你受到攻擊...
用手機可以照下司機的臉..也許他現在很就難掰說他臉上的傷...
就像現在的女生都已經變聰明了,受到性騷擾的時候都尖叫出來~
這樣附近人馬上就知道有問題了....
當蘇揆說幾個月內要治安變好,否則就要下台...
我就知道他玩笑開大了....XX黨的人都愛說大話和謊話...
我當然也希望蘇揆做到...但是警察的陋習已經難改...
要整體治安變好,不適用幾句話就可做到了...
要也只是短暫的..等蘇揆的話已經過去 ...
警察還是一樣..治安還是一樣...
希望有志青年在警界的..可以多向侯友宜學習 ...
至少我認為他是很不錯的警察...現在的警察聲望夠差了...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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