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amall (不懂..)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Re: [問題]小車禍的大問題(急問)
時間Mon Dec 18 14:36:48 2006
※ 引述《doraemon0704 (KID)》之銘言:
: 7月中,我朋友騎摩托車出了個小車禍
: 雙方都騎機車,時速不快30.40左右,小擦撞之後跌倒
: 跌倒之後對方馬上站起來大叫「報警!」 也拿出手機照相
: 我朋友是個女生,他嚇到了,一直道歉,也乖乖的報警
: 作筆錄的時候,也放低姿態,一直說對不起
: 對方很兇,我朋友也承認他有不注意的地方,願意賠償
: 之後去調解委員會處理的時候,對方開價要六萬醫療費
: 說是他2個月不能上班的賠償
這部份,他必須舉證的確無法上班
: 但就我朋友的說法,當時時速很慢,也沒流血,看他也生龍活虎的
: 六萬對窮學生來說不是小數目,她嚇傻了
: 我朋友的爸媽也有出面,說是希望可以降到2萬塊
: 但是對方很堅持六萬,於是調解失敗
: 現在收到法院的傳票
: 我沒去過法院,也沒有處理過類似的經驗
: 我朋友怕留案底,怕對方獅子大開口,怕對家裡造成大負擔,她很擔心
案底指的是犯罪行為,你朋友並沒有任何犯罪行為啊!只是和解失敗
你不上法院,才比較有可能讓對方獅子太開口
: 所以我來這邊問問是不是賠償金額都由對方決定
當然是他開口,但是你沒有一定要接受的義務
端看你覺得對方所開出的數字是否合理,這就叫和解
: 會不會有假的醫療證明(畢竟出事到現在有過一段時間了)
當然會啊!都是有可能的事,所以不要怕上法院
: 有沒有其他方式協調,或是其他方法避免被獅子大開口要錢
: (比如說去找當時的筆錄,相片等,證明傷勢不會很嚴重之類的)
: 或是有其他的建議或是需要知道注意的地方
: 希望板上的大大幫忙
首先是責任歸屬,既然有找警察,就有資料可查
可直接找負責的警察做責任歸屬
不要一收到傳票就緊張,沒什麼好怕的
只是換個地方合解而已
他所有要求的東西,都必須要自己舉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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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200.35
→ doraemon0704:感恩啦~~ 12/18 21:36
→ yukikaze819:這一篇說的好....^^ 12/28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