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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locaust (無)》之銘言: : 這幾天跟同事聊到 家裡被人闖入的情形 : 如果住家被陌生人闖入 對方拿刀 (拿槍就不用說了 就投降即可) : 正好旁邊有一壺剛煮沸的熱水 : 如果民宅主人為求自保 : 就一整壺的往歹徒潑過去 : 成功的制服了闖入民宅的歹徒 不過也造成歹徒嚴重的燙傷 : 那麼 : 屋主會有罪嗎?? → mp607:不知道算不算正當防衛 02/22 08:41 → ZephyrAvatar:應該是看小偷是否有主動攻擊? 02/22 20:45 推 KKTTRR:依情況 可能成立正當防衛或正當防衛過當 02/23 00:04 → KKTTRR:客觀上 侵害必須現在性及不法性 現在係指如不進行正當防衛 02/23 00:06 → KKTTRR:如不防衛就無法防衛了 不法行為 是指 違法的破壞或仿害權利 02/23 00:08 → KKTTRR:原PO的情況我認為應該可以 不過還是看法官與檢察官囉 02/23 00:08 → yukikaze819:樓上正解 現在會講的就是 有無當下的危險性!?如果小偷 02/25 06:42 → yukikaze819:有拿刀嘲你衝過來 或是有作勢要砍殺的動作 那你可以有 02/25 06:43 → yukikaze819:正當防衛理由!! 如果他單純只是要錢財 沒有對當事人有 02/25 06:43 → yukikaze819:任何加害意圖 那當事人 拿熱水潑他 恐怕會有爭議!! 02/25 06:44 這麼說的話 非法入侵家裡 他手持武器 說要錢財 如果我不從就會傷害我 那麼我就該聽他的話 不能夠趁機擊倒他?? 就該乖乖的交出錢財?? 有機會撂倒他 也要考慮到料倒他之後的判決?? 防衛過當?? 這就是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 何以當下他要錢財 沒有傷害的意圖 我就該乖乖交出錢財?? 我不能夠保護我的財產物品嗎?? 不能夠將非法入侵的人趕出去或是制服他?? 家裡所有的東西都在我的保護範圍內 何以非得對我有加害意圖我才能反抗?? 只要錢財我反抗之 就得考慮過當的情形?? 實在有夠荒謬!!!! 此外 如何能夠判斷出無當下的危險性!!?? 即便歹徒說 只要財物不想傷人 當下的恐怖情景 我如何能夠知道他下一步會不會傷人?? 非法入侵就該像美國一樣 只要是侵入我的家裡 就是要把你擊倒 開槍殺掉歹徒都不會有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6.165 ※ 編輯: holocaust 來自: 61.229.106.165 (03/01 09:57)
mp607: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用的(默) 03/01 10:05
ZephyrAvatar:每個國家的法律不同啊... 03/01 13:34
ZephyrAvatar:你可以不聽歹徒的話,那就看他要不要對你怎樣... 03/01 13:34
ZephyrAvatar:如果他真的動粗,那你就可以防衛了... 03/01 13:35
waydi: 太平洋沒加蓋... 03/01 18:55
cutetaipei:所以說徒法不足以自行 03/01 22:53
yukikaze819:沒辦法 這裡不是美國 你也沒有槍!! 這就是台灣!! 03/28 10:28
yukikaze819:歹徒如果拿刀向你走來 你可以反擊 想辦法打掉刀 把歹 03/28 10:29
yukikaze819:壓制 那樣是正當防衛!! 如果扭打過程中 有些小傷 撞傷 03/28 10:29
yukikaze819:都要看法官怎麼判了!! 如果你只是單純壓制歹徒 結果把 03/28 10:30
yukikaze819:歹徒搞成個重傷 那你一定有防衛過當的問題產生!! 03/28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