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locaust (無)
看板criminology
標題[問題] 請問工作場合的一個情形
時間Thu Mar 12 21:56:16 2009
請問大家
公家機關服務的人員 如果民眾前去公家機關辦理業務
覺得該櫃台的人員服務不佳 原因出在於 "客人認為櫃員服務口氣不好"
那麼可以把她和她的主管 叫到服務場所的外面 就是服務單位的大門之外
進行言語的恫赫和辱罵嗎??
(客人說是給櫃員面子 不願意當場大小聲 但是卻叫到外面訓斥了近20分鐘)
即便是主管和該櫃檯人員不停的道歉 想要息事寧人
但對方仍然咄咄逼人 不願接受道歉 說櫃員的道歉根本毫無誠意
言語間說的通通都是服務人員的不對....
並說隨時會來抽查 叫人來錄影之類的....鬧到上報紙之類的....
把人叫出去辱罵羞辱一頓 這樣是否已經觸犯的刑法的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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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05.9
→ Tobbey:前提是那個服務人員態度問題吧 怎不問她這種態度 03/15 20:23
推 yukikaze819:有言語辱罵確定 那就是公然侮辱阿!!問題是有沒有錄音? 03/28 10:35
推 hoyga:這客戶問題很大,既然是公務人員,就透過正常管道去申訴就好了 04/04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