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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發生在一年前的事~ 有天我騎車要回楠梓(民族路往楠梓的方向) 就在某路段(十字路口有一家台糖加油站) 當時是綠燈的情況,我直行~~ 偏偏有台對向的汽車快速左彎過來 我為了避免撞上去,而緊急剎車~~跟著就是雷殘了(全身多處擦傷) 那台汽車可能沒有感覺就順順的開過去了~~ 當下我報警...警察到的時候,我跟他述說當時情形 想告它肇逃,也跟他說這種大路口有監視器可以證明吧 沒想到他竟然跟我說:你就算找到汽車車主,但你沒撞到他車子的痕跡,也沒用吧 當時想想也算了~"~ 很確定汽車明顯的違規,因為那個路口的快車道專設紅燈左轉的號誌(紅燈+左轉箭頭) 我想問得是,以後遇到這樣的事要如何處理??要怎麼舉證?? PS當時我是有點超速,不過不滿的是警察有種要河蟹的態度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68.42
ckfz:警察想吃案... 06/05 20:33
ak45:肇逃要有撞到才算 他沒有撞到你..... 06/12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