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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某認養人,疑似有虐貓行為,並有將4貓2狗惡意丟失的事實。 我想警告各大送養中途,不要再送貓狗給他。 公佈其大約住址及部分姓名或是公布他的FB,這樣會觸法嗎? 例如 黃X明 基隆地區 因為它又四處領養貓狗了!!!緊急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56.39
i329:好可惡 07/19 12:52
shbowm:不一定觸法,但是對方就可以提告了。 07/20 09:37
bmg0914:不會觸法 不然報紙不就一天到晚被告 只要沒指名道姓就沒差 07/20 21:37
googlemap420:如果是事實又沒帶任何人身攻擊字眼那完全沒事 07/27 20:34
googlemap420:不過你都說疑似了 懷疑還是放在心裡就好 07/27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