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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能不能PO在這個版 有違反板規請告知謝謝! =============以下是幫朋友代po============= 我朋友今天去了台南市中西區某間模型店 店裡規定去二樓包包要放置物櫃 我朋友就把隨身包包放進去,可能想說只看一下就沒拿錢包起來 結果去二樓逛了約10分鐘下來後 發現錢包裡面2500不見了!!證件倒是還在 很神奇的是問老闆,老闆只說不知道 而且監視器超級剛好也壞掉!?? 整間店就只有我朋友跟老闆兩個人而已 當下我朋友有請警察來做筆錄 據說錢包也沒採集到任何指紋,這代表對方有備而來 所以我們根本沒有任何證據 我朋友在作筆錄時也因此不能寫合理懷疑某人之類的字眼 小弟想問幾個問題: 1.我朋友依照規定將包包放在置物櫃,他們的置物櫃沒有幫忙上鎖 而且旁邊還貼不負保管責任的標語,監視器還壞掉,請問這樣沒有觸法嗎? 如果沒有那消費者不就擺明了要被當肥羊? 2.整間店只有我朋友跟老闆是否無法當成證據? 還是一定要有錄到或看到偷竊行為這個懷疑才成立? 3.若公布店名在ptt上,且"合理懷疑"老闆是小偷這樣會有觸法的疑慮嗎?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55.49
vicwk:可以轉去法律版問 07/31 11:06
leinru:好!謝謝建議 07/31 11:30